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快讯要闻

外汇局取消11项外汇管理证明材料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0-01-08 09:14:01 来源:证券日报网

2020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取消11项证明材料,涉及结售汇、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外保内贷等业务,简化办事流程。《通知》将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被取消的11项证明材料分别为总行及上级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总行(或总社)获准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法人或者下属财务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对申请前两年外汇管理合规情况的证明、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兑换特许业务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特许机构总部所在地外汇分局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无异议函、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批准文件(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成员公司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格登记表》、货物贸易分类结果证明材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编辑:刘文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