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指期货为投资手段的基金有望问世 中国证监会上周五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和《证券投资基金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这意味着在股指期货上市一周之后,以券商、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将陆续参与期指交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将协调相关监管部门,推动保险、社保基金等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规则的出台,而QFII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办法也正在制订之中。 券商自营或率先进入 《指引》的发布打开了券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大门,多位券商、基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之后,将积极参与股指期货市场。 由于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都需要修改契约才能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因此券商自营的套保盘可能会率先进入市场。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葛小波表示,券商自营参与股指期货还需要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然后申请交易编码,相关工作将从即日开始推进。 资管客户看好股指期货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金融衍生品部总经理张晓东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从自营角度来说,股指期货将成为券商规避风险的有力工具,而资产管理业务在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其它策略的期指交易。 “资管客户对参与股指期货非常感兴趣,希望我们进行一定的尝试。我们也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深入研究,谨慎尝试套利、单边投资等股指期货交易策略。”张晓东说。 证监会研究论证“期指基金” “华夏基金将严格执行这两项‘指引’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准备的基础上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不同的基金产品则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投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各自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参与股指期货。”华夏基金市场部负责人何广表示。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上周五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论证专门以股指期货为投资手段的基金产品,如果条件成熟,将鼓励发行相关产品。银华基金总经理王立新向记者表示,股指期货带来的多种投资手段和理念将丰富公募基金的产品设计思路,可以解决目前基金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局面。 品牌和研发成机构“择偶”标准 随着机构参与股指期货规则的陆续出台,机构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的合作也正式进入“蜜月期”。王立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保障基金资产安全性的角度出发,银华基金会选择实力雄厚、具有品牌优势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另外,期货公司的研发水平和风险管理经验也非常重要。 “国资委在去年曾召集相关单位分析国企套期保值浮亏的问题,当时部分期货公司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但是他们对国外投行为国企提供的相关组合产品并不是特别了解。”张晓东认为,国内期货公司还要不断提高研发水平,满足相关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需要。 责任编辑:刘健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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