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铅在我国铅工业中的地位将日益突出,2020年以后再生铅产品将成为我国铅产品的主流。从这个角度来讲,缺失了再生铅的铅期货市场是不完整的。将再生铅锭纳入交割,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铅期货交易品种,也将更全面反映铅市场实际情况。”出席今年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对记者表示。 张天任告诉记者,再生铅产业已具规模,产能客观过剩。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中国再生铅产量约205万吨,同比增长24.24%,约占全年铅产量的43.47%。按照每吨废铅蓄电池含铅65%测算,2017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处置规模达到315万吨。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数据,2017年我国再生铅产量约205万吨,以此测算,2017年我国持证再生铅企业产能利用率为44%。据测算,2017年我国废铅蓄电池理论报废量为611万吨左右,而现有处理能力和新建、在建项目处理能力累计达到1000万吨,产能已经严重过剩。 根据各省环保厅发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10月,全国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共有53家,再加上新建、在建项目(不完全统计),目前从事再生铅生产的企业数量至少在70家左右。安徽、江苏、河南为传统再生铅产业集聚区。目前持证再生铅企业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规模(原料处理量)合计约710万吨,按照含铅65%折算为再生铅产能约461万吨。 据张天任调研了解,目前再生铅企业的产品结构主要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调整,企业情况差异较大。由于铅工业产业集中度整体并不高,市场上存在大量小冶炼厂,这些企业大量供应还原铅或者粗铅锭,一些再生铅企业既采购废铅蓄电池及其他含铅废料,同时也采购部分还原铅或者粗铅锭,用来生产再生铅锭(电解/精炼)和再生铅合金锭。2016年至2018年,我国再生铅企业的产品结构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具体到每个企业,再生铅锭和再生铅合金锭的比例相差悬殊。有的企业再生铅合金锭产量占到其再生铅总产量的85%,有的企业再生铅锭产量占到其再生铅总产量的70%以上。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再生铅锭产量至少60万吨,其中电解和精炼基本上各占50%左右。随着一批以再生铅锭为主要产品的企业产能的扩张,以及产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再生铅锭产量在再生铅总产量中的比例呈现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再生铅执行标准不一,实际情况值得。关于产品的标准化,再生铅产品的第一个产品标准是2008年实施的《再生铅及铅合金锭(GB21181-2007)》,2017年该标准作了修订,目前再生铅及铅合金锭产品标准执行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联合发布的《再生铅及铅合金锭(GB/T 21181-2017)》。新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变化有:取消ZSPb99.98、ZSPb99.95、ZSPb98.00三个牌号,增加ZSPb99.994、ZSPb99.992两个牌号。”张天任指出,根据《再生铅及铅合金锭(GB/T 21181-2017)》,目前我国再生铅及铅合金锭杂质元素主要包括Ag、Cu、Bi、As、Sb、Sn、Zn、Fe、Cd、Ni,从企业实际情况来看,各种元素的含量基本稳定。 他说,从标准执行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三种情况值得注意。 一是再生铅企业与下游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通常视实际需要约定产品品质,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再生铅及铅合金锭在交易中都参照或者执行《再生铅及铅合金锭(GB/T 21181-2017)》的标准。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非法再生铅生产点和非法电池生产企业,再生铅产品交易情况比较复杂,标准化程度总体上比较低,预计随着环保监管和打击非法力度不断加强,产品标准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二是再生铅企业普遍都有自己的企业产品标准,尤其是大型骨干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往往比国家标准更高。预计随着产业集中度的持续提高、技术进步和产业链协同不断加强,再生铅产品国家标准还有提升的空间,标准覆盖的产品产量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是产业政策明确引导再生铅产品的标准化,根据《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再生铅企业应建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再生铅及铅合金锭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规定。从市场引导角度来看,如果期货市场引入再生铅产品,并执行国家标准,将有利于再生铅企业和下游铅消费企业主动对标,促进整个再生铅产业产品的标准化,以及交易的规范化。而产品的标准化和交易的规范化也将更加有利于相关企业参与到期货市场,从而使得整个铅期货覆盖的企业和产品产量更加广泛。 张天任认为,总体来看,针对再生铅产业,我国政策引导比较充分,市场引导则相对不足。鉴于当前我国正在建设生态文明,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期货市场引入再生铅企业和产品的研究和实践将成为推动铅工业绿色转型、再生铅产业高质量发展、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一份题为“关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铅期货交易品种,将再生铅锭纳入交割”的建议中,张天任阐述了期货市场引入再生铅产品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切除非法非规产品流入现货市场。再生铅产业在经济成本方面主要受环保政策、税收政策和回收体系问题,以及市场环境、社会认知、不公平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非法生产点的存在是影响废铅蓄电池流向和价格的核心因素,也是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源,目前废铅蓄电池市场价格体系是建立在大量非法生产点及其产品进入现货市场的基础上。尽管最近两年国家打击非法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非法生产点没有根除,这些非法生产点及其产品仍然在现货市场自由参与交易,长期形成的规则和认知惯性仍在。 二是建立合法公平的市场环境。从期货市场引入再生铅产品这个角度来讲,一方面可通过设立门槛将合法规范的持证再生铅企业引入期货市场,依托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价格互动进一步扩大合法规范的持证再生铅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份额,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促进再生铅产业规范化。 三是统一标准,提高产业竞争力。可通过设立产品标准引导持证再生铅企业达标产品参与期货交易,进一步提升再生铅产品的标准化。总之,再生铅产品进入期货市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持证再生铅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挤压非法生产点的生存空间,这对再生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四是规避价格波动,提升实体企业制造信心。随着废铅蓄电池供应量增加,废铅蓄电池价格、再生铅价格对铅市场供需及价格均会产生影响,特别是在回收体系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废铅蓄电池的供应情况及价格有可能引发铅价波动,因此,再生铅产品进入期货市场,对原生铅、再生铅以及电池生产企业均有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重要意义。 张天任还特别强调了注册交割认定与现有产业政策匹配的问题。 一是与再生铅产业转型升级匹配。根据再生铅产业目前的中国政策环境和发展趋势可知,目前我国再生铅企业除了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还应该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其中前三项是强制性的,行业规范条件具备指导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再生铅产业将处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企业规范性和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因此,建议注册交割认定与现有产业政策匹配,引入具有合法资质、符合行业规范条件、达到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要求的骨干再生铅企业,循序渐进,第一步先建立沟通和联系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探索吸纳相关企业和产品注册交易的方案及管理办法。 二是与建设依法合规市场环境匹配。我国再生铅产业发展环境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主要是非法生产点还没有完全杜绝,市场存在不公平竞争,规模以上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骨干企业等)普遍能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但是守法成本高。目前我国废铅蓄电池仓储和运输的基本能力建设不足,规范化程度还比较低,短期内跨省转移审批周期长的问题还无法得到明显改善。回收体系建设和完善并非短时间能够完成,建议上海期货交易所在考虑未来再生铅产品交割仓库的布局方面,结合持证再生铅企业和持证回收企业布局,以及各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试点工作走向及成果,适时酌情开展相关研究,引入依法合规企业,规避市场风险。 三是与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匹配。引入依法合规企业,确保期货交易合法合规,对于期货市场至关重要。同时,通过期货市场促进再生铅产业和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对于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意义重大。 “建议上海期货交易所充分、及时评估产业关键问题及走势,优化相关品种合约,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张天任说。 责任编辑:刘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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