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价格研究

沪深300股指期权的行权与交割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1-07-20 09:13:10 来源:安粮期货 作者:龚悦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期权合约,与商品期权和ETF期权不同,沪深300股指期权采用到期自动行权、现金交割的方式。


自动行权


自动行权规则为若行权盈利>最低盈利金额,则自动行权,卖方投资者将被动履约;若行权盈利<最低盈利金额,则不行权。


当期权持仓到期时,买方有可能执行自身的权利,那么期权的卖方必须履约。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期权买方,交易所会对其进行行权处理。


一是买方提交行权最低盈利金额的,行权条件为合约实值额大于买方提交的行权最低盈利金额和交易所规定的行权(履约)手续费中的较大者;


二是买方未提交行权最低盈利金额的,行权条件为合约实值额大于交易所规定的行权(履约)手续费。


不符合上述两点的买方持仓到期时,视为放弃行权。期权买方可以在到期日9:30-15:15向交易所提交行权最低盈利金额。


其中,期权合约实值额为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乘以合约乘数。股指期权合约行权盈亏=∑(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买入看涨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买入看跌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卖出看涨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卖出看跌期权合约行权数量×合约乘数)


现金交割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在到期日采用自动行权的方式。到期时投资者无需提交行权申请,满足条件的期权合约交易所将自动予以行权。自动行权方式简化了投资者的操作流程,投资者无需担心因忘记行权或错误行权而造成损失,降低了交割时的操作风险。


现金交割规则及优势


期权合约行权时由交易所按照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进行现金交割,了结相应持仓。


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确定股指期权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划付买卖双方盈亏。股指期权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两小时的算数平均价。


例如,IO2006-C-405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结算价=合约交割结算价-合约行权价格=4094.62-4050=44.62,该合约的期权盈利=交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44.62×100=4462元。


现金交割方式简单快捷,期权买卖双方无需准备标的指数的成分股,只要交割时保证账户中的资金充足,就可以顺利完成交割。


股指期权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具有快速便捷、交割风险低的优点,同时有助于标的股票市场的稳定。


首先,现金交割仅涉及资金的划转,操作更加便捷,完成交割耗时更短,具有较低的交割风险。例如沪深300股指期权,当日即可完成交割,无隔夜风险和资金成本。


其次,现金交割能有效规避大头针风险。现金交割不会产生成分股的交收,因此期权卖方无需担心因无法准确预估买方行权数量,进而无法准确进行对冲,从而带来的单边持仓风险。


最后,现金交割有助于标的股票市场的稳定。正如1981年美国监管机构考虑的那样,现金交割使得股指期权买卖双方不再需要在临近交割时购买成分股用于交割,降低因交割原因造成的对股票市场供求的影响,有利于标的股票市场的稳定。


沪深300股指期权行权交割实例


在借鉴了境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境内首只股指期权——沪深300股指期权也采用现金交割和自动行权相结合的交割制度,期权买卖双方无需准备标的指数的成分股,只需保证账户中的资金充足。


假设,IO2009-C-4000期权的合约交割结算价为4000.03点,行权(履约)手续费为2元/手,李小姐有两个交易编码,两个交易编码下分别有3手净多仓和2手净空仓。


IO2009-C-400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结算价为0.03点(最后交易日结算价为合约交割结算价同合约行权价格的差额)。即该合约的实值额(期权盈利)为3元。


合约到期日,根据行权规则,同一交易编码下的合约以净持仓参与行权或履约,不同交易编码分别进行行权或履约。


对于交易编码A下的头寸,李小姐可以在到期日的9:30-15:15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行权成本。假设李小姐总的行权成本为3元/手。由于该合约的最低盈利金额(即行权成本)同实值额相同,因此该3手多头头寸将不参与自动行权。


?如果在到期日,李小姐未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行权最低盈利金额,当该合约的实值额大于行权(履约)手续费时,将会参与自动行权。案例中,该合约的实值额为3元/手,履约手续费为2元/手, 3手多头头寸将参与自动行权。


交易编码B下的头寸为2手空仓,李小姐需备足资金,等待行权配对。假设其中的1手空头头寸被行权,除了支付3元/手的期权亏损之外,还需支付履约成本(假设为3元/手,包含履约手续费2元/手)。


最后交易所将对行权的期权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并了结相应持仓。

责任编辑:唐正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