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快讯要闻

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1-09-13 08:58:44 来源:期货日报网

全面监管覆盖下期货居间迈入规范化发展新征程


9月1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自2021年9月10日起施行,过渡期为自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


《办法》共7章39条,针对期货居间业务长期以来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从期货居间人资质条件、业务边界、合同签署、居间报酬等多个方面对居间人管理实行全面的监管覆盖。


在业内人士看来,《办法》回应了行业对解决居间人问题日益高涨的呼声,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期货居间自律管理规则,有助于压实期货公司管理责任,逐步规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杜绝不诚信、不合规行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将改善期货公司竞争环境、提高期货市场透明度,助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从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居间人管理


总的来看,《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厘清理顺期货居间人权责边界、压实期货公司管理责任、强化零容忍震慑,旨在通过规范期货公司、居间人、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厘清居间合作边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投资者保护工作有抓手,利益冲突防范能落地。


事前,厘清理顺权责边界,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秩序。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居间人管理制度机制,与符合规定的居间人开展居间合作,并要求其履行信义义务,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不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和合规意识。


事中,压实期货公司管理责任,提升内控治理水平。期货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明示义务,做好客户回访工作,重视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测,妥善处理投诉纠纷,按要求进行居间人信息登记报告。协会通过风险监测、自律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强事中监控力度,定期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科技监管数据的成果运用。


事后,强化零容忍震慑,净化市场生态。协会以信用管理为抓手,建立居间人提示名单和失信名单制度,要求期货公司不得与列入失信名单的居间人合作;对期货公司相关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与行政监管层面的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有机结合;对投诉举报等各类渠道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中期协表示,《办法》实施后,协会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统一自律规则为基准,逐步建立起居间人自我约束、期货公司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地方协会参与纠纷调解、协会自律管理、行政监管坚守底线的“自下而上”的管理体系。


新湖期货副总经理李强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表示,此次统一加强对居间人管理,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期货经纪业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此前因行业缺乏共性要求,规范居间业务管理难以在行业内达成共识,随着《办法》的实施,期货公司规范居间业务管理将获得有力支持。


“《办法》要求居间人必须取得期货从业资格并持续培训方能开展居间业务,以及对居间人具体行为进行一系列规范,意味着居间人群体被正式纳入期货从业人员队伍并接受从业监管,将有助于约束其业务行为规范,让居间人队伍更加规范、专业,职责权利更为清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居间乱象。”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说。


浙商期货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屈晓宁表示,《办法》实施后,现有的大部分机构居间人将被取消,未来除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外,期货公司将不能与其他机构开展居间合作,机构居间人将继续得到规范化发展。后续,专业的期货经纪介绍机构也有望迎来具体的规范。


中小期货公司经纪业务转型压力大


近年来,因部分居间人诚信、道德风险引发的跨区套利、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更有个别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和居间人因开展居间活动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数据显示,在中期协自2017年至今处理的各类投诉中,涉及居间人的投诉占比由5%上升至45%,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此类投诉90%以上因居间人诱导开户、喊单指导交易等超越中介人身份的行为引发。上述行为不但极大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期货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外界评价。


李强告诉记者,目前居间业务的弊端主要集中在期货公司在执行居间人管理时,客观存在管理半径过长的情况,导致居间人在展业过程中存在违规指导交易、代客理财、诱导客户频繁交易、提供集中交易场地等各类风险隐患。


进一步讲,期货公司在依赖居间人拓展业务的同时,其自身利润也会受到较大侵蚀。英大期货副总经理张瑞金对记者表示,由于行业内个别期货公司缺乏对居间人的规范管理,片面追求居间人业务规模,造成居间人高返还的现状,使得期货公司利润被进一步压缩,不利于期货行业良性发展。


“近些年来,居间人向期货公司索要返佣比例越来越高,期货公司为居间做嫁衣,剩余留存很少。同客户手续费竞争相似,个别期货公司为做大规模,无底线提高返佣比例,期货公司‘内卷’使得不良居间更加不受制约。”华融融达期货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秦园春说。


而此前行业内对居间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较轻,最重的处罚也仅仅是终止合作。在张瑞金看来,违规成本低也导致期货公司在通过居间人展业的过程中一味追求业绩,而忽视合规展业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近两个月来,有两家期货公司因居间人管理不到位收到了罚单。今年7月份,华金期货珠海营业部由于对居间人的展业行为管理不到位,对居间人协助客户互联网开户过程未进行有效管控,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其营业部员工于博天因在职期间对归属于其名下的个别居间人管理不到位,在居间人协助客户互联网开户管理方面未履职尽责也被出具警示函。9月初,津投期货江西分公司由于存在居间管理不到位,与相关居间人签订的《期货居间合同》要件缺失,且存在居间人未签订居间合同即展业情形,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今后,随着对居间人展业规范的加强,整个行业居间业务一定是向着更规范、服务质量更高的方向推进,违规的成本也会加大。”李强如是说。


谈及《办法》对今后期货公司居间业务的影响,李强表示,对居间业务占比较大的期货公司来说,会降低其居间业务管理成本、减少居间业务投诉,短期内也可能导致其出现经纪业务收入减少的情况;对居间业务占比较小的公司来说,影响不是很大。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近几年行业头部公司加大业务转型,逐步减少甚至取消了居间业务,全力推进自主开发,而中小型期货公司对居间业务的依赖性仍较强,业务急需转型。


在张瑞金看来,虽然短期内中小期货公司面临较大的业务转型压力,但从长期看,可以大幅提高其自主营销和服务客户的能力,从而促进整个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期货公司:将按《办法》要求全面落实整改


记者了解到,针对期货居间人问题,监管层自去年开始就频频释放从严监管的信号,并于去年12月就《办法》征求意见,随后各地证监局陆续下发针对居间业务管理的各类通知和要求。目前,期货居间的业态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去年年底以来,根据公司所处地域的不同监管要求,国内不少期货公司已提高了居间人从业要求、居间合同签订门槛。”李强表示,与此同时,在监管传递从严管理的信号后,行业内因居间人违规展业而产生的投诉也逐渐减少。


张瑞金也表示,自去年《办法》征求意见以来,多数期货公司对居间人管理进行规范,提高居间人的门槛,增加考核条款,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逐步淘汰低效能居间人。


“与往年相比,能真切感受到的变化是今年直接找到我们的期货居间人相对多了,这可能表明行业内一些期货公司已提前采取了清理居间人的动作。出于合作门槛、公司合规要求等方面的考虑,我们并没有接受。”秦园春如是说。


总的来看,张瑞金认为,当前期货居间人管理正在加强,但还未有实质性改观。由于我国期货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导致少数期货公司仍采用高返还的方式来开展居间业务,现阶段行业居间收益的下调还不太明显。


多家期货公司表示,下一步将逐步落实《办法》提出的过渡期内的四方面衔接工作,不断规范对期货居间人的管理,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李强表示,新湖期货接下来将对居间人准入门槛作进一步规范,决不允许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居间人与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对于存量居间人,也将在过渡期内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居间合同签订、居间关系确认、居间客户交易排查、居间业务风险提示等方面的管理,对发现存在违规展业的居间人,将按居间合同约定进行解除。此外,对于居间人的违规行为,公司将通过协会系统进行报备,共同构建规范诚信的展业环境。


“华融融达期货将重新修订公司的居间人管理办法,制定新的业务流程,将《办法》的最新要求落实到各环节中。一是不断升级完善居间人培训渠道及内容,公示居间人信息。二是对现有居间人进行筛查,对不符合新规的居间人进行整改处理。三是升级管理系统,满足《办法》中提到的对居间人及名下客户IP/MAC地址进行监控的要求、对不得合作的个人居间通过系统升级进行系统内筛查等要求。”秦园春说。


张瑞金表示,英大期货将严格执行《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居间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居间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具体来说,机构居间方面,在当前的机构居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续签,在过渡期内完成机构居间人的清退工作。个人居间方面,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居间业务,提高居间人的准入门槛,加强居间人考核,精简居间人数量,落实居间人管理措施,防范居间人违规风险。

责任编辑:唐正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