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过一张张罚单,监管层不断表达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证监会网站数据显示,截至10月26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今年以来已发布了24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处罚类型看,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是监管部门处罚重点,分别有68张、74张,合计142张,占比57%。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证监系统罚单较多,体现了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对上市公司的严格约束,惩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有助于净化投资环境,也保障了投资者的基本权益。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暴利诱惑和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驱使下,有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有些机构和个人实施内幕交易。就目前来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呈现明知故犯、化整为零、手段多样和技术高超的特征。 “当前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仍然高发,要防范好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加大惩罚力度,另一方面则要强化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教育。”陈雳说。 记者注意到,今年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中,有7张罚单为根据新证券法做出的处罚。其中2张涉及财务造假,3张涉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1张涉及虚假记载,1张涉及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罚单金额从90万元至1450万元不等。 田利辉表示,从上述7张罚单看,首先,远高于以往的罚款金额对于市场有更强的警示意义;而这些处罚不仅涉及违规企业法人代表,还涵盖了执行董事、离职董秘、独立董事、企业监事。处罚范围的扩大将促进独立董事履职,推动董秘工作合规,带动企业监事尽责。 此外,记者注意到,下半年以来,证监系统开出的罚单类型更加多样化,除了针对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外,还有虚假陈述、短线交易、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等。 “近两年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要在数量上涨的同时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就需要更严格的监管。”陈雳认为,对于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将大幅减少上市公司利用职权便利,借机套利进而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发生,促使上市公司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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