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居间人管理“上新”了! 9月10日,随着《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施行,我国庞大的期货居间人队伍正式被纳入监管。为推动落实《办法》的顺利实施,中期协居间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在11月1日如期上线,期货居间人统一公示开启。 但新规之下,仍存在居间人诱导开户、喊单带单、非法开展投资咨询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而对居间人非常重要的11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也有新的调整。受疫情影响,昨日,中期协进一步调整今年11月举办的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天津、哈尔滨、贵阳、徐州、南昌、金华、温州7个城市的考试。 期货公司陆续开展居间人登记,居间人信息公示持续更新中 11月1日,中期协居间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线,部分居间人信息也在中期协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期货日报记者发稿,中期协官网共公示5名居间人信息,其中包括山西三立期货与江苏东华期货共同居间人1名、中信建投期货2名、财达期货1名、东吴期货1名。 目前,中期协居间人公示内容除显示居间人的身份信息、登记编号外,还包括居间人照片、合同存续关系、培训情况、投诉纠纷记录等详细信息。 根据《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协会将不定期更新居间人的身份信息、合同存续关系、培训情况、投诉纠纷记录、提示名单、失信名单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有市场人士告诉记者,日后,提示名单和失信名单等居间人信息预计也会逐步纳入中期协居间人的公示内容中。 从目前居间人登记的流程来看,记者从期货公司获取的一份居间人信息登记实例说明显示,假如期货居间人张某,已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未参加协会的职业培训,未在居间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登记过,其他各项条件均符合《办法》的要求,拟与A公司开展居间合作。首先张某需通过A公司为其申请协会培训平台免费职业培训学时,完成职业培训后,与A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再由A公司为其进行系统登记。 期货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本次中期协开展的居间人信息的登记工作,期货公司方面非常重视,并在进入11月份后纷纷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居间人进行登记,但目前登记数量占少数。 “公司目前登记了几个今年新签约的符合条件的居间人,目前流程还没走完,现在登记的都是符合条件的,过渡期内很多不符合的暂时不用登记,进入公示应该还需要一段时间。”一家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市场的居间人来看,符合条件的比例会比较低,大部分居间人都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完成培训后再进行登记和公示。 北京一家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展开期货居间人公示的关键在于很多居间人没有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今年11月份考试成绩公布后,登记的人数相信会有所增加。 此外,记者了解到,居间人除了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外,根据《办法》要求,还需要完成协会要求的培训课程。对此,中期协已于日前在协会网络培训平台以点播课程形式上线发布居间人职业培训点播课程,共4门4课时,包括《办法》主要内容介绍、《办法》案例解读、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居间人培训)、信义义务在我国的实践。 深圳证监局:部分期货公司居间人内控管理不到位 日前,深圳证监局发布的最新一期监管通讯显示,期货经营机构居间人仍存管理不善风险。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期货经营机构居间人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居间人诱导开户、喊单带单、非法开展投资咨询等行为频发,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明确居间人准入标准、尽调流程、管理措施、审批权限等。 二是准入把关不严谨。居间人尽调手段单一、流于形式,未关注部分居间人网站、公众号存在不当宣传内容,部分居间人未与公司签订合同即开展居间业务。 三是监控管理不到位。对居间人持续培训不足,未监测居间人名下客户异常交易情况,未及时向居间客户提示风险,也未对居间业务流程开展监督检查。 深圳证监局表示,各期货经营机构应高度重视居间人管理工作,切实承担居间人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期协今年9月发布的《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准入控制,完善居间人培训,建立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加强居间业务事后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好期货市场发展环境。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国地方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居间人的规范管理。目前,在《办法》要求和地方监管机构的监察下,很多期货公司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居间管理制度,对客户权益占比较小的居间人今年也已不再续签。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办法》的落地实施,期货公司将逐步落实规范居间人管理,期货居间暴露的问题将得到严格规范,客户利益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保护。 已有21个城市取消11月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昨日,中期协就2021年11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再次进行了调整,新增取消了天津、哈尔滨、贵阳、徐州、南昌、金华、温州原定于2021年11月7日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中期协表示,将在当地防疫部门许可的前提下,尽力再为以上地区考生增加考试机会。如果年内受客观因素影响当地确实无法开考,以上考区考生的报考费用将在12月31日前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且于下次考试优先满足报考需求。 截至11月2日,取消考试的城市共21个,包括北京、福州、厦门、兰州、保定、石家庄、长沙、呼和浩特、银川、西宁、烟台、太原、西安、乌鲁木齐、天津、哈尔滨、贵阳、徐州、南昌、金华、温州。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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