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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暴富”梦碎,期货居间人大洗牌,违规频频受罚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1-11-10 14:48:12 来源:华夏时报网

近来,多家期货公司因违规受罚,其中不乏知名券商旗下子公司。据悉,恒银期货、财信期货、前海期货先后因内控管理存在问题,被监管层要求整改。随着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自律性规章相继出台,标志着期货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正逐步完善。


华安证券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华安期货近期被安徽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原因是6年前,该公司财务总监汪军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行为。


此前,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未对居间人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对结算系统密码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约束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广东证监局也发布公告称,因广发期货子公司2019年以来发生多次操作风险事项,并造成经济损失,故对广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安期货遭遇监管问责


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华安期货财务总监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此事,虽是员工个人行为,但也由此反映出公司在高管任职管理、财务管理和制衡机制方面不健全,内部控制存在一定隐患。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安徽证监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发现,汪军作为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15年4月至12月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行为。因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还要求汪军充分吸取教训,并按照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自身合规意识,规范从业行为。要求该公司应引以为戒,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要求华安期货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对于上述疑问,《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华安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一直以领导在开会为由,始终没有对记者的问题进行具体回复。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朱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对华安期货做出的处罚,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第八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督管理措施。


据悉,华安期货成立于1995年5月,是华安证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是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此外,华安期货还100%控股了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上半年,华安期货实现营业收入1.93亿元,同比增长48.88%;净利润3448.42万元,同比增长215.39%。


华安证券半年报显示,华安期货总资产55.62亿元,净资产4.87亿元。此外,今年7月,华安期货高管备案发生变动,法定代表人由汪泓变更为方立彬。据华安证券高管相关公告,方立彬生于1965年,现任华安证券党委委员、副总裁,并兼任华安期货董事长等职。


针对此次子公司领罚的消息,华安证券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华安期货的内控管理,督促华安期货增强合规意识,强化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强调以上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业绩暂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华安期货过往就曾因管理存在缺陷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2019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9号)显示,经查,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在期货居间人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上述情况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华安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此外,在防范期货居间人违规操作风险方面,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首先要端正自我认识,要清楚地认识到期货市场是高风险市场。


投资者不应抱有“一夜暴富”的心理参与期货市场。入市前务必要熟悉交易规则,套保客户务必要熟悉交割规则。长期从事居间业务的李先生表示,长久以来,居间人业务国内外都普遍存在,期货居间人对期货市场活跃度有促进作用。不过,虽然近年来不断严格规范居间人市场,但由于形式多样,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其负面效应较为突出。


据了解,有部分居间人素质较差,专业水平低,在开发客户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导、欺骗客户,从而对期货市场造成负面效应。还有一部分居间人为获得利益最大化,还进行代客理财,一旦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经常引发客户与期货公司间的纠纷。因此,华安期货因居间人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这自然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期货子公司风控缺失


今年以来,期货市场蓬勃发展,全国149家期货公司前5个月实现了47.21亿元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超一倍。但在成绩单光鲜亮丽的同时,违法违规问题也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共有14家期货公司收到来自证监会和中期协的罚单21张,其中10张直接处罚的为期货公司,剩余11张针对的则是公司员工、前员工,其中甚至不乏董事长等高管的身影。


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网站近日通报湖南辖区2021年前三季度证券期货投诉情况。通报显示,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前三季度投诉量17件,在期货经营机构中,投诉量居首。前三季度,湖南证监局收到针对期货经营机构的书面投诉21件,分别涉及财信期货17件,金信期货2件,徽商期货和大有期货各1件,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居间商诱导客户交易14件,规范经营5单,从业人员2件。


资料显示,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大股东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1.53846%。9月24日,湖南证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未对居间人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对结算系统密码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约束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上述情形反映出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财信期货官网显示,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现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成员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4.73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此外,针对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层级和数量等方面,今年刚颁布的期货公司子公司办法作出了细化要求,包括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或参股经营机构,需具备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3亿元、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B级等条件。


风险管理子公司可设立二级子公司,其他境内子公司不得设立下一层级子公司。而相比2019年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要求,期货公司新设子公司的门槛不断提高。某期货公司高管表示,期货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或参股的经营机构,存在相关业务与期货相关性不强,不利于期货公司聚焦主业、提升服务能力,因此,办法明确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


上述办法还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对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能够规范境外子公司有序发展,为公司合规经营指出明确方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助力企业打造品牌。但是,境外子公司未来展业也将面临挑战,比如在建牢合规防线、提升市场竞争力、与母公司业务充分协同融合,以及做好人才储备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对于境外子公司,广发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近日也被广东证监局抓个正着。广东证监局公告称,广发期货子公司2019年以来发生多次操作风险事项,并造成经济损失,反映广发期货对子公司风险管控不到位,未能持续完善相关风控体系。


最终决定对广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广发期货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加强子公司管控。而公开信息显示,广发期货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香港),以及广发期货(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在国际主要商品及衍生品市场为客户提供交易及清算服务。


对于上述疑问,《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以及发送采访函给广发期货,截至记者发稿广发期货始终未给予回复。


广东证监局对广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应高度重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加强子公司管控。同时要求广发期货限期30日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广东证监局将视情况对其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近些年,期货行业快速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已获得市场的肯定,但期货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无论是监管还是自律层面,期货公司保持合规经营的理念仍然是首要原则。此外,随着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未来监管层对居间人展业的约束将会越来越严格,那些对居间人存在较强依赖的期货公司或将受到较大影响。


责任编辑:翁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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