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相关实施规定等配套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司法部、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同日,证监会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和《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细化完善《办法》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制度价值。 《办法》共21条,主要规定了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内涵和适用原则;二是规定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基本流程;三是明确不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情形;四是明确承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五是明确监督制约机制。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当事人履行承诺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 司法部、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提高执法效率、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二是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增强其获得感和满意度。通常情况下,证券期货行政处罚案件的罚没款直接上缴国库,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求偿可能面临举证难、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获得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监管实效。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具有涉嫌违法当事人履行意愿强、履行速度快等优势,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承诺金数额通常高于罚没款数额,使涉嫌违法当事人付出较高的经济代价。四是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尽快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从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恢复市场秩序,稳定预期。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司法部、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解释,一方面,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影响其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充分尊重投资者对救济渠道的选择权。与民事诉讼需要投资者依法在胜诉后才能获得赔偿不同,适用当事人承诺案件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办法》规定向承诺金管理机构提出赔偿申请,经承诺金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快速获得赔偿。另一方面,《办法》通过严格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行为规范,保障当事人权益。 司法部、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表示,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坚持资本市场违法活动“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体现,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花钱买平安”。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推进《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会同财政部将2015年2月发布的《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实施要求,更好落实证券法要求和确保《办法》落地实施。证监会将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同时,贯彻落实《办法》规定,及时回应解决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物产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证券期货领域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投资者合法权益亟待获得更高效的保护。《办法》的发布既能够体现国务院严厉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的决心,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办法》的发布意味着我国证券期货领域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正式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未来随着《办法》的实施,相信能够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震慑和抑制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而通过承诺金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也可以稳定投资者情绪,保证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景川说。 从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市场发展生态的角度看,景川认为,《办法》是对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要求的落实,有利于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同时营造有助于市场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办法》的发布和实施也将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市场法治建设,为证券期货市场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服务实体企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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