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指明十四五开局乡村振兴成为发展新阶段的重中之重,农业现代化要求进一步提速。文件核心亮点集中在种业、农业科技与农业装备、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等。 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将成为 “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最重要抓手。从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在不断强化。文件强调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目标,标志着十四五开局,乡村振兴步伐将大步迈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再提“打好种业翻身仗”,种子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意见》将“打好种业翻身仗”单独列出,对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表述进行了较大篇幅的扩展,未来与育种相关的技术和产业将成为农业领域重要的增量投资方向。 强化农业科技与物质装备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速度。《意见》更加强调农业科技的“自立自强”和“自主研发能力”,加强农业科技的全方位支持。同时,强调对农机装备投入加大。 财政维持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有利于促进乡村消费回补。2021年的财政政策会更加倾向于扶持乡村振兴战略,并通过对农村物流基础设施中的补短板来疏通生产要素和农副产品参与国民经济循环的堵点。 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带动乡村振兴。未来县城将承担更多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农村千兆光网、5G建设,以及县城或中心城镇的学校、医院建设等或将加快推进。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将加速推进,土地要素有望进一步被盘活。预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将在2021年上半年印发,从而加速全面入市的进程。 公共预算进一步向农村倾斜,健全乡村振兴的考核机制。一方面要求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另一方面要求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预计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落地指明方向。 以下为正文: 01 乡村振兴是新发展阶段的重中之重 文件对脱贫攻坚战成绩做出肯定,提出“三农”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任务最为艰巨繁重而又充满潜力后劲的一环。2020年中国实现了全面脱贫的目标,但部分脱贫地区基础并不牢固。《意见》表示对于摆脱贫困的县,要“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稳定,以实现从脱贫攻坚走向乡村振兴的有效过渡衔接。乡村振兴是中国完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应有之义,从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在不断强化。《意见》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目标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乡村振兴的步伐将在2021年大步迈开。 02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再提“打好种业翻身仗”,种子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罕见提到种子问题,我们在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五大看点,政策不急转弯,部署双循环新格局——逐句点评》中指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表述延续对种业的关注。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球主要粮食出口国纷纷采取限制粮食出口的措施,再次给粮食安全问题敲响警钟,而种子安全是粮食安全的根本前提,目前我国种业存在技术水平低、严重依赖进口的隐忧,这也是中央高度重视种子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意见》将“打好种业翻身仗”单独列出,对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表述进行了较大篇幅的扩展,从种质资源库建设、生物育种科技攻关、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育种知识产权保护、育繁推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极为具体的实施方案,足见种子安全已上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我们预计,未来与育种相关的技术和产业将成为农业领域重要的增量投资方向。 03 农业现代化提速,农业科技与农机装备承载主要发力点 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的“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到2020年底中央经济会议中的“藏粮于科技战略”,再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中央以农业科技为“先锋队”、以物质装备为“主力军”的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速度的方略逐渐清晰。 与以往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农业科技相比,2021年的《意见》主要有三点不同: 首先,《意见》更加强调农业科技的“自立自强”和“自主研发能力”,这一点在种子安全问题方面更加明显。 其次,《意见》更加强调对加强农业科技的全方位支持,不仅包括此前提倡的创新基地,还新增高校等社会主体对农业科技的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与此前将注意力主要放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不同,《意见》还同时强调“物质装备支撑”,整体对农机装备的政策支撑将进一步提升。与以往提出的“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同,本次明确提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而就在中央一号文件发出的前一天(即2021年2月20日),农业部发布了《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公示稿),与2018年发布的《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相比,新增了农机补贴的15个大类保持不变,但新增2个小类(共44个小类)和35个品目(共172个品目)。公示稿发布的时间节点以及扩大农机补贴范围都凸显出一个重要信号:中央高度重视“物质装备支撑”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作用。农业科技是“先锋队”,但只有先锋队还打不赢农业现代化这场“硬仗”,农业科技还要落到实处,“强化物质装备支撑”将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农机装备行业或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04 财政维持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有利于促进乡村消费回补 《意见》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指出,“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意见》单独讨论了“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且提到“继续通过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按规定支持农村道路发展”。与2020年的文件对比,2021年同样提及“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各地应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延续去年的表述,或预示着今年的财政政策会更加倾向于扶持乡村振兴战略,地方债募集资金用途中投向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有望进一步增加。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我们认为未来有望通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中的补短板来疏通生产要素和农副产品参与国民经济循环的堵点,进而减少新冠疫情带来的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有利于促进乡村消费回补。 05 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带动乡村振兴 中国城镇化率已超过60%,超大城市人口也将逐步趋向饱和,未来城镇化率的提高或将更依赖县城、小城镇的发展扩张。《意见》提出“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我们认为未来县城将承担更多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农村千兆光网、5G建设,以及县城或中心城镇的学校、医院建设等或将加快推进。 06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将加速推进,土地要素有望进一步被盘活 《意见》继续强调要“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十四五规划建议》的提法保持一致。我们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民最重要产权,推动其入市对于增加农民财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020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根据2020年9月农业农村部回复人大提案,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正在抓紧制定中。我们预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将在2021年上半年印发,从而加速全面入市的进程。 07公共预算进一步向农村倾斜,健全乡村振兴的考核机制 《意见》在体制机制上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方面要求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明确提出要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求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预计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落地指明方向。 附录:2021年与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重要表述对比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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