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证券要闻

新证券法实施两周年 资本市场展现高质量发展新生态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2-03-01 08:52:18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孟珂

2022年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两周年,这部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已成为营造资本市场良好法治环境和发展生态的重要保障。


过去两年,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平稳有序发展。以法治促进企业融资和投资者保护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发行环节,积极筹备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在证券品种、交易方式、并购重组等方面持续创新,再融资限制放宽,退市约束趋紧。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丰富,北交所设立,对外开放、互联互通取得新进步。严监管态势延续,体系化的执法手段相继推出,中国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付诸实施,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完成修订,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全面有效的保障。


护航注册制改革


在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证监会第一项任务就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


“新证券法保障了创业板、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国A股市场化程度,有利于资本市场回归价值投资。”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全面注册制有望落地,新证券法将继续保驾护航。”陈雳进一步表示,通过加强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新证券法将助力我国证券市场在全面注册制下建立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在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同时,降低因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在法治建设上,一方面,应进一步优化完善注册制与退市机制,加速市场优胜劣汰,提高A股市场化程度;另一方面,需继续完善相关监管条例,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从而保障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零容忍”合力形成


据了解,证监会所处罚的违法违规案例中,按此前证券法规定,财务造假顶格行政处罚是60万元,但随着新证券法实施以及“零容忍”合力形成,资本市场造假成本大幅提高,最高将被处以近4000万元罚款。


例如,在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中,证监会查明,宜华生活多年连续实施重大财务造假,2016年至2019年,虚增利润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8.24%、98.67%、192.78%和99.37%(按利润总额绝对值计算)。对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宜华生活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刘绍喜处以930万元的罚款,其余18人被处以累计2355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决定对刘绍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该案是截至目前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作出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从案件数量来看,证监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义操纵市场、恶性内幕交易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典型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同比增长53%,会同公安部、最高检联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证券执法司法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执法重点更加突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八成。


陈雳表示,新证券法出台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等案件的处罚数量自2020年以来保持较高水平,这也是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的体现。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21年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来看,新证券法进一步加大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明显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和高压态势,有力地维护了市场正常秩序。


投资者保护新格局形成


作为新证券法实施后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的投资者以“默示加入”的方式实实在在拿到了赔偿款,可以说是A股投资者维权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2021年11月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投服中心代表的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因各方均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在判决不久后生效。2021年12月份,该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开始执行,多位投资者表示收到赔偿款。


周茂华表示,新证券法设立专门章节来阐明投资者保护,着重强调投资者保护,这是新证券法的亮点之一。新证券法探索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低成本、便利的维权方式,推动形成了投资者保护新格局。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新证券法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进行区别,进一步加强了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为在财产、投资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普通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护。”陈雳如是说。

责任编辑:李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