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发展,为投保工作带来新的机遇。近年来,监管部门围绕投资者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正朝着更高质量、更多元化的方向迈进。 此前三年,我们分别发布了投资者保护十大经典案例,受到各方广泛关注。现在,我们根据公开报道,再次遴选出十大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第四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期间予以发布。 案例时间截至2022年5月15日。 1.全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 【意义】此案标志着首单“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中国式集体诉讼成功落地,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事件。 自2021年4月26日特别代表人诉讼成功转换,仅8个月时间,在司法机关、投保机构等各方努力下,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成功结案并偿付,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相较于域外集团诉讼动辄数年的漫长过程,在无先例可循且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交叉的复杂情况下,新证券法创设的特别代表人诉讼首次实践可谓高效。 2.首单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调解的投资者自主申请纠纷 【意义】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组织调解,某投资者与某期货公司通过中国投资者网——“中国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全国在线诉调对接全国证券期货在线调解平台”达成了调解方案并签署调解协议。 该案自投资者网上提出申请到成功化解历时仅3个工作日,是在线调解平台正式上线以来首单投资者自主申请并成功调解的纠纷,充分体现了“在线调解平台”高效、便民、快捷的优势,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务实举措和具体实践。 3.云端调解化纠纷,先行支付护权益——疫情期间首单通过先行支付的方式化解的资本市场证券期货纠纷 【意义】本案是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在上海疫情期间首单通过先行支付的方式化解的资本市场证券期货纠纷。 本案调解伊始,当事人所在城市皆突发疫情。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迅速转变调解方式,以电话、在线视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线上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合意后,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各方同意变通调解协议签约及履约模式,说服机构在投资者签署协议并寄至调解工作站后即先行支付调解款项。 这一先行支付模式破解了疫情障碍,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全国首例“支持诉讼+示范案件”——美丽生态案 【意义】这是投服中心支持诉讼案首次作为示范案件,标志着“支持诉讼+示范案件”制度取得突破性的成功,体现了“支持诉讼+示范案件”模式的威慑作用,彰显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决心和能力。 后续投服中心向美丽生态发股东质询建议函敦促公司向个人追偿,当投服中心提起股东代位诉讼时,得知法院已受理美丽生态诉贾明辉追偿调解金纠纷。 投服中心积极推进相应股东代位诉讼,从民事追偿角度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将责任压实到个人,加大追责力度,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5.首个判决结案的“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案例——联建光电案 【意义】该案是首例获判决的“支持诉讼+示范案件”,是继美丽生态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支持诉讼后,投服中心在深圳中院的第二起支持诉讼示范案件。 该案法庭特设支持诉讼席位,投服中心参加庭审,法院判决列明支持诉讼方投服中心情况。根据《深圳中院关于依法化解群体性证券侵权民事纠纷的程序指引》,示范案件生效后,已为示范判决所认定的共通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损失计算方法对平行案件具有既判力。判决生效后,支持诉讼示范案件将依法依规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对后续案件产生积极影响。 6.首例青海支持诉讼二审胜诉——藏格控股案 【意义】本案是投服中心在青海提起的首例支持诉讼,也是继大连控股案之后的第二例上诉案件。 这是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坚持对证券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的体现。 7.国光电器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权 【意义】投服中心向国光电器发送了股东函,建议采取要求产业园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智远置业方提高财务资助金额等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国光电器回函表示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分析并与第三方沟通,采纳了部分建议,最终远洋投资按照控股比例与产业园公司签署了8.53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协议。 8.南京新百资产置换行权 【意义】投服中心通过公开发声质疑估值预测标的医院未来业绩大幅增长的逻辑。公开发声后,投资者在股吧中纷纷表示赞同投服中心的观点,拟对本次交易投反对票。次日,上市公司公告取消审议本次交易的临时股东大会,取得了较好的行权效果。(说明:截止2022年5月13日,南京新百尚未公告对于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多次申请延期回复上交所就本次交易的问询函,未对交易估值的合理性做进一步澄清及说明 9.曙光股份行权 【意义】为充分发挥系统合力,履行投保职责,投服中心主动联合其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发起提案,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将该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慎重决策。虽然该议案未获董事会通过,但公司最终修改了交易方案。 此次行权部分达到了目的,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 10.投服中心对雅本化学提起支持诉讼 【意义】作为新证券法施行后首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个股,雅本化学被严查不仅是惩处其“蹭新冠疫情热点”的行为,更是新证券法下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的体现。 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民事追责雅本化学及相关责任人,有效衔接行政处罚后的民事追偿,将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实现对证券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责任编辑:李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