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当代全球化本质上是一个因不同利益取向而相互竞争的金融资本为主导、递次向外转嫁成本以维持金融资本寄生性生存的体系。在人类无节制的贪欲面前,最终承担代价转嫁的是“谈判缺位”的资源和生态环境,致有人类社会的不可持续之虞。——温铁军 《解构现代化》 人类从游牧时代的居无定所向定居型的聚落社会过渡是一个重要的跨越,这依赖于农耕劳作让大量食物生产成为可能,其中土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土壤中如果有分类的话,黑土地的稀缺程度应当与大熊猫类似,每400年1厘米的生长速度实际是太阳能对地球的馈赠。但黑土地层的厚度正以每年0.71cm的惊人速度流失,照这样速度下去,用不到50年黑土地就可能从东北大地上彻底消失。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以下简称《黑土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黑土地保护的专门法律,既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也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添了一道坚实防线。 01-黑土地是太阳对地球的馈赠 气候变暖是人类在资本主义历史阶段对大自然高度掠夺造成的全球趋势,黑土是其中的缩影。 中国的所谓“粮食带”随着气候暖化已经向北推了一个多纬度,等于增加了一百多公里的空间,原来这些地方属于半干旱的荒漠草原,不适合种粮食,现在造成东亚地区农牧业分界的400毫米等降水线向西北推过去了,大宗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自然会增加,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高产,毕竟土壤是关键的要素。 在历史长河的宏大叙事中,沃土良田长期是社会冲突的主题之一,在当今盛世强取豪夺的目标从土地的归属到土地本身。极寒曾一度保护着东北的黑土,在工业化的进程中正被物尽其用。人类食谱在过去150年的升级以动物蛋白占比上升为主要主题,代价则是作物以透支未来的程度对土壤养分的贪婪攫取。 02-如果土地也需要医美,定以黑为美 什么是黑土地? 黑土地顾名思义就是黑色或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为标志的土地,这是一种形状好、肥力高,十分适宜农耕的优质土地。黑土地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得天独厚的宝藏,是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地。 黑土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在原本的黄土层上大量堆积的腐殖质层,由于含有极大量的腐殖质而使土壤呈现出纯黑色。腐殖质中有机质含量极高,并且含有大量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氮、磷、钾、镁等矿物质元素,肥力极高,且土壤保水性好,有利于植物吸收,人们还用“一两土二两油”来形容它的肥沃与珍贵。 黑土地是时间的馈赠 黑土地的形成需要漫长的演化过程,它只能形成于夏季温暖湿润、冬季严寒干燥的寒温带,在地表植被死亡后经过长时间腐蚀形成腐殖质,并且逐渐演化,大约需要40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形成1厘米的黑土层。就我国东北的黑土地而言,这个过程耗费了约1.2万年,个别地方的黑土甚至有200多万年的历史,也正是因为这样,黑土地被称为是“土壤中的大熊猫”,其珍稀程度可想而知。 全球黑土地资源的分布 大面积分布有黑土的区域被我们称为黑土区,全球范围内,目前黑土地占全球陆地面积不足7%,世界上仅有四大块黑土区,分别位于东欧的乌克兰平原、北美的密西西比平原、中国的东北平原、南美洲阿根廷连至乌拉圭的潘帕斯草原。 全球黑土地面积排名: 1、俄罗斯西南部乌克兰大平原,面积约290万平方公里; 2、北美洲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面积约120万平方公里; 3、中国东北平原的东北黑土区,面积约109万平方公里; 4、南美洲潘帕斯平原的黑土区,面积约76万平方公里。 中国的黑土分布 中国的黑土区位于我国的东北地区,约占全球黑土区总面积的12%,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和吉林省全部、辽宁省东北部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东北黑土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商品粮基地,每年生产约2250—2500万吨的商品粮。其中以弯月状分布于黑龙江省的黑土地是中国最肥沃的土地,总面积为1000万公顷,目前已开垦出耕地七百多万公顷,占我国可耕作黑土总面积的 57.44%,是中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东北黑土地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黑土、黑钙土、棕壤、暗棕壤、白浆土、草甸土等6中土壤类型,其中暗棕壤分布面积最大,其次为草甸土、黑土、黑钙土、白浆土、棕壤。 02-寅吃卯粮的故事再版:黑土的退化 东北黑土地的开发利用经历了波动扩张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1861-1900年的垦荒萌芽期,但这一阶段由于生产力低下的原因,人类对黑土地的影响较为有限,在进入20世纪前仍然保留着较为原始的状态。 第二阶段是进入20世纪以后,东北黑土地进入开发利用的快速扩张期,20世纪初东北黑土地进入大范围土地开垦阶段,在抗日战争沦陷期,日本对黑土地进行了掠夺式开发;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保护和利用黑土地做出系列部署,东北地区农业获得快速发展,粮食生产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第三阶段是21世纪以来,东北地区进入农业现代化的新时代,在科技的助推下,东北黑土地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如今,黑土地经过多年的高强度利用以后,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退化。由于气候、区位、开发年限、资源禀赋和利用方式的不同,东北黑土地退化的程度和表现不尽相同,但共同特征是黑土层在“变薄、变瘦、变硬”。 科研表明,黑龙江的黑土层正在以每年0.71cm的惊人速度流失,照这样速度下去,用不到50年黑土地就可能从东北大地上彻底消失。 (1)变薄。东北自黑土区开垦以来,在水蚀、风蚀和冻融侵蚀的作用下,黑土层厚度在逐渐变薄;初垦时黑土层平均厚度60-70cm左右,目前大部分在40cm以下,侵蚀严重的地方则不足20cm,有的甚至出现了“破皮黄” (2)变硬。容重是直观反映土壤紧实度的指标。已有研究表明,自然黑土的容重范围为0.80—1.00g/cm3(平均0.90g/cm3);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1982年)时,黑土耕层的容重为1.00—1.10g/cm3(平均1.05g/cm3),而目前黑土耕层的容重已增加到1.25—1.30g/cm3(平均1.28g/cm3),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了1.40g/cm3。 (3)变瘦。东北黑土地白皮书指出,近 60年,黑土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了三分之一,部分地区下降了50%。已有研究表明,黑土地开垦前有机质含量约为9%,开垦最初20年有机质含量下降约30%,40年后下降50%左右,70-80年后下降65%左右。目前,黑龙江省、内蒙古东四盟市、吉林省和辽宁省黑土耕层有机质的平均含量分别为 3.6%、3.4%、2.5%和 1.7%。 退化原因 1、种植结构不合理 东北地区以种植水稻和玉米为主,目前的种植结构中,玉米与水稻的播种面积占到粮食播种面积的四分之三以上,虽然产量尚属可观,但种植结构与种植方式十分不合理,不利于土地的保养与修复。水稻的大面积种植会造成生态用水紧张,同时也会导致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污染,威胁粮食安全的可持续发展。单一作物连作且比重增大,会加剧土壤养分的不平衡吸收和土壤结构的恶化,进而加速黑土地土水资源质量的退化。 2、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使用不合理 黑土地质量退化的直接后果就是耕地生产潜力下降。为了维持黑土地的生产能力,追求粮食产量,农民不得不加大化肥的投入,有机肥施用面积越来越少。化肥虽然短期内能提高粮食产量,但长久施用会对土壤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而有机肥虽然不如化肥见效快,但其中所蕴含的生物酶、内源激素、抗性物、细胞膜构成物等物质能够有效调节土壤,为作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另外,农药的不科学、不合理使用,使土壤的有机污染问题变得十分严重,而大量使用的不可再生农膜也造成了严重的白色污染,这些都直接造成了农业的面源污染,导致土壤退化,质地变差,土地生产力下降,同时对黑土区的生态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3、耕作方式不合理 翻耕土地是东北黑土区典型的耕种方式之一,因其可以充分释放微生物活力和养分,使土壤物质矿化速度大大加快,极大地提高了粮食产量,所以广受农民喜爱。 但是,在实际耕作生产中,小型农机具使用相对较多,多数耕地 20 多年没有进行过深翻,一般翻耕深度只有 8~12 cm,使表土疏松,耕层变浅,犁底层上移增厚,降低了土壤的透水性及蓄水能力,进一步加剧了坡耕地的水土流失,最终导致土壤肥力下降。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农民在翻耕过后,并没有重视黑土地的后期养护,最终加重了黑土地的退化。 03-黑土背后的粮食安全 我们谈论粮食安全,通常主要有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横向指的是产成品生产和供给的集中度。 一方面,全世界最重要的十几家跨国企业同大约40家中型企业一起共同掌控着全球食物链。其中由嘉吉、ADM、路易达孚和邦基等几个跨国农业公司组成的粮食卡特尔,实际上拥有对几乎整个世界农产品市场的绝对控制权,构成了垄断市场。 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在进行本国建设的过程中,为了加快建设速度,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往往容易采取片面重视工业、轻视农业,重视出口、轻视自给的做法。并且由于多年来发达国家给予农业高额补贴,严重扭曲国际农产品市场,使许多发展中国家依赖于国际市场的低价粮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保障问题。一旦国际粮食价格出现上涨波动,这些发展中国家就会陷入危机和饥荒。 我国对于粮食安全问题向来是视为重中之重。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可见,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国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以主粮为重点的国内粮食生产体系; 2. 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粮食储备体系。 3. 有效利用国际粮食市场和农业资源的全球供应链。 三者互为一体、相互支撑,构成三位一体的粮食安全保障结构。这是多年来中国成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挑战的根本支撑。 在粮食生产的过程中,土地则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本文所讨论的黑土地而言,它的演变需要经历数万年的漫长过程,目前世界上也仅有四大块黑土区,如果说要给土壤分个类别,其珍稀程度与大熊猫相比不相上下。其中,东北黑土区是我国最肥沃的土地,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2017年全区粮食总产量142百万吨,占全国粮食总产量618百万吨的23%。粮食商品化率达70%以上,按人均年口粮135kg标准计算,可解决7.36亿人的口粮问题,是名副其实的“北大仓”。 近年来,东北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地位持续巩固。总书记强调,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把“中国饭碗”端牢端稳。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论述的那样,当前黑土地可持续利用中已凸显和隐含的一系列科学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特别是长期高强度利用下黑土地质量退化的问题日益严重,出现“变瘦、变薄、变硬”的现象。因此,如何保障未来黑土地粮仓在国家粮食安全中的地位,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挑战性巨大。 04-我们过去的土地保护立法 对于就如何有效保护黑土地,过去,我们国家在政策方面同样也做了许多的努力。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加强东北黑土漫岗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切实防治耕地和水污染,这是黑土地保护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得以提及。 同年农业部启动了第一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以黑土地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选择了不同生态类型区的17个黑土耕地大县(市、区),连续3年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效果,该项目的实施直接伴随着大量黑土地保护政策的颁布。 2018年为进一步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农业农村部实施了第二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推动了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不断升级,黑土地集中连片经营模式持续增加,逐步提高了全民保护黑土地的认知。2015年至今,党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提及黑土地保护内容,且“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同样均提及相关内容。 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了《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部署在适宜区域应用保护性耕作,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发展;2021年《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在充分肯定过去5年黑土地利用成效的同时,提出了要实现《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到2030年实施黑土耕地保护2.5亿亩的目标,还需要多措并举,持续推进。 黑土地保护政策经过二十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呈现出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逐渐多元的演进历程,但仍存在几点不足。 一是政策力度整体偏弱,以国务院各部委的通知、意见及省级单位政策文件为主,缺乏力度较高的人大通过的法律等文件,权威性较弱。 二是政策目标要求不够强烈,多数政策采用“完善”、“加强”等一般性描述,约束性较差。 三是政策措施不具体,大部分政策仅从宏观上谈及“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等内容,但是缺乏具体的执行说明与控制标准。 四是监督反馈机制尚不健全,大部分政策未能给出有效的监督反馈渠道,政策传递主体较少地能够依据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再调整,政策持续性影响与执行效果难以保障。 因此,中国黑土地保护工作还需要以较高效力的黑土地保护法律为保障,在出台相关政策过程中加强对目标的强调、对措施的具体,并且建立健全的权责机制,畅通监督与反馈渠道。在这样的背景下,一部国家层面的黑土地保护法或许就理所当然的应运而生了。 图6:黑土地保护政策演进过程示意图 资料来源:各部门网站、《中国黑土地保护政策演进过程与特征的量化考察》、中信建投期货 05.乘风破浪:《黑土地保护法》正式实施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以下简称《黑土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黑土地保护的专门法律,既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也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添了一道坚实防线。 黑土地作为“耕地中的大熊猫”,在过去虽有不少省级或部门层面的条例、法规予以保护,但与聚焦粮食战略安全的《种子法》、重视生物安全多样性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相比,始终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而《黑土地保护法》的出台,为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筑牢了法治屏障。 这部法律共5000余字,不分章节,全文简洁明了但立意深刻。38条法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一般性规定,针对黑土资源调查和监测、数量保护措施、质量提升措施、科技支撑等农业生产的多个方面做出规定,还针对黑土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出了惩罚性的规定,更是在原有土壤普查的工作形式上提出了建立“黑土地档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黑土地的使用和保护管理。 此外,黑土地保护法的出台体现的是一次成功的“小快灵”立法实践。从2021年12月黑土地保护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到2022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仅半年多时间,黑土地保护法完成3次审议并获得通过,于2022年8月1日开始施行,折射出我国在黑土地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力度。黑土地保护法虽为一部“小”法,却有力贯彻了维护生态平衡、坚持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大”战略。随着法律的正式施行,黑土地保护迈入崭新的法治轨道,我国成为唯一在国家层面专门立法保护黑土地的国家。 《黑土地保护法》颁布的意义 筑牢黑土地保护法治屏障,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把解决人民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首要任务。 《黑土地保护法》,顾名思义意在通过法律保护黑土地,而粮食安全就是也应当是黑土地保护的出发点,《黑土地保护法》开宗明义规定“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第5条也明确提出:“黑土地应当用于粮食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黑土层深厚、土壤性状良好的黑土地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实行严格保护,确保数量和质量长期稳定”,这些都体现了黑土地农地农用、优地粮用的基本目的,进一步彰显了保护黑土地是为了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目的,也是黑土区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这一大国“粮”策的法制保证。 落实各方责任,明晰黑土地治理主体。过去,地方性的条例、办法里面一个较为明显的不足就是在落实保护黑土地的责任划分上存在许多模糊之处,使得部分管理措施往往无法覆盖到黑土地治理的方方面面,表现为一些领域集中了大量冗余的措施,一些领域又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政府的主体作用是《黑土地保护法》所设定的我国黑土地保护的主要治理核心,这一核心体现在中央统筹的职责和黑土区四个省级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黑土地保护法》还明确了政府主导的责任要通过制定标准和保护规划,建立调查和监测制度,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财政支持、检查督察与奖惩机制等途径来实现。 此外,《黑土地保护法》第17条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应当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黑土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应用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积极采取提升黑土地质量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的养护措施,依法保护黑土地”,明确了保护黑土地也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义务。 提供全新范本,推动“小快灵”立法实践。 我国法治体系主要分为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层面,立法是基础,这一环节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后两个环节的行动准则。以往我们国家任何一部法律的颁布都要经历提出议案、审议议案、建立起草班子、开展起草工作、调研、修改草案、表决、公布等一系列流程。这种流程有着严格的规范性,保证了立法的专业性和严谨性,但同时可能会产生时滞而使得出台的法律也许无法应对社会环境在短期内发生的一些深刻变化。而这次对一个土类进行立法保护,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的创新。黑土地保护立法实现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后,于当年启动立法,当年完成起草工作,当年提请审议,这在多年来的立法工作中还是第一次。 从2021年底到2022年6月,历经三次审议,黑土地保护法终获通过。这部“小切口” “小快灵”法律,不设章节,直奔主题,从适用范围、统筹协调、科技支撑、保护义务、投入保障、考核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条文少、内容精、措施实,用“长牙齿”的硬举措全方位加强对黑土地的保护。 06.展望未来:构建黑土地保护治理体系 (引用信息:李保国,王健《依法建立我国黑土地保护治理体系》) 压实黑土地保护中的政府主导责任。从经济学角度看,黑土地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保护好、利用好会带来正外部性,反之会给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的负外部性。 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与竞争性决定了对于黑土地的管理需要发挥政府的公共机构功能,并落实有效的政府主导责任。《黑土地保护法》明确提出了四省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此外,四省区需要进一步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将黑土地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监督范畴。同时,出台黑土地保护政府主导责任的落实方案,探索建立县、乡、村的黑土地保护责任网络,在耕地保护田长制基础上,将黑土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夯实黑土地保护责任。 实施黑土地科技支撑工程。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表明,科技手段能有效实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的平衡。《黑土地保护法》强调了科技支撑作用,明确提出把握自然规律,恢复并稳步提升黑土地基础地力,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提高黑土地综合生产能力。这就需要构建综合治理的黑土地科技支撑工程,对黑土地的生产、生态和质量等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研究。同时,建立黑土地“因地施策”技术实施方案,在黑土区全面开展黑土地“三位一体”保护评估,引导各项有效的黑土地科技实施。 探索建立跨区域黑土地保护机制。黑土地保护的治理体系构建需要多元的政策组合,如,黑土区环境与资源税收政策、黑土地生态补偿制度、黑土地专项耕地保护基金、黑土地保护国家转移支付等。在国家统筹框架下,还需构建区域间的协同合作机制。保障粮食安全是当前黑土地保护与科学利用的要义。因此,要基于粮食购销流动建立跨区域黑土地保护机制。从国家统筹方面,建立黑土地跨区域投入保护机制,让粮食主销区通过“黑土粮食”指标承担起黑土地保护的国家责任,指标收益专项用于黑土地保护。 创新黑土地适度规模的科学利用经营方式。黑土地保护的治理体系要行之有效,离不开广大农民和社会力量的参与。《黑土地保护法》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以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黑土地产出效益。”转变传统经营、创新经营方式、走农业现代化道路,构建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黑土地科学经营方式,是既让农民获利、又能实施保护的有效治理方式,是实现立法目的的关键。 探索研究黑土地投资与金融保险机制。《黑土地保护法》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黑土地保护活动,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于黑土区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和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技术场景,黑土区农业生产的基本关系在不断演变。政府需要根据黑土地区域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资本、土地、科技等投入要素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黑土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适度规模,并与有效的投资、金融与保险机制实践衔接。 构建黑土地保护补偿机制。为实施黑土地保护,黑土区在进行耕地开发、复垦和耕地保护管理等方面必然会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应利用黑土地保护专项经费国家转移来进行专项补偿。此外,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下,需要科学评估保护黑土地的机会成本,构建黑土区发展权评估指标体系以辅助发展权补偿评测,并通过国家政策补偿及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弥补黑土区发展权的损失。黑土地保护是长久之计,应充分利用金融政策工具,设立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的国家基金,实现黑土地保护和经济发展成果共享。 附录1:《新闻1+1》对中国农业大学李保国教授采访纪要 Q1:李院长您好,您怎么看用立法的方式保护黑土地?这意味着什么? A1: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和参与到黑土地保护当中。《黑土地保护法》的出台意味着关于如何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我们将有法可依。同时,这也意味着东北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必须走绿色高质量的发展道路,必须以《黑土地保护法》来发展东北地区的农业。 Q2:此前像吉林、黑龙江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地方法规,比如说关于黑土地的保护条例,行动规划纲领等等。为什么我们还要在全国的范围之内,第一次以立法的方式来保护它? A2:东北地区的黑土地面积占我国所有黑土地面积95%以上,地方政府虽然也注重对黑土地的保护工作,但由于其重要性非常紧迫,通过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面,能够进一步做好指导东北地区对黑土地的保护工作。此外,地方政府颁布的条例和纲领等,尽管也提到了保护,但是在利用和保护的平衡中,更多的是强调对黑土地的利用,而对于保护的提及则相对较少,因此,如果不上升到国家层面,在以后的保护工作中则可能出现执行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 Q3:在整个法律的起草过程中您一直参与研讨,特别想知道您在整个过程中最关注什么问题的解决? A3:过去我们主要是利用黑土地,包括追求粮食的产量和单产。但对于保护,实际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所以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强调了具体的保护措施,比如保护性耕作里的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少耕的保护性措施。我认为今后的黑土地保护,合作社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应该是整个黑土地保护的主体。他们作为一线的实践者,我们必须关注它的利益。这两方面内容我在起草过程中也反复给予强调,在颁布的法律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Q4:我们看到在这次法律中也特别提到一定要建立黑土地档案。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我们保护黑土地,得先了解哪是黑土地,在什么地方,得先摸底。请问您认为摸家底的工作进行得困难吗? A4:之前摸家底主要表现为我们国家进行了两次的土壤普查。我自己理解的摸家底是了解黑土地它的特性是什么?它是如何退化的?是怎样变薄变瘦变硬的?而且每个地区黑土地退化的速度以及退化的动力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说建档案是建立一个精准的档案,去描述前面我们提到的有关黑土地的属性的变化情况,给出一个准确的判断。这次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也在这方面开展工作。只有把档案工作建立好了,黑土地的执法才有一个科学的依据。 Q5:刚才您也特别提到了。很多地方都强调利用更多于保护。请问对于您来说利用和保护哪个更重要呢? A5:首先必须要承认,对于我们国家来讲,黑土地一定要用,因为东北地区的粮食产量占到了全国粮食产量的将近1/4,没有利用自然没有产出。我们所讲的黑土地的保护其实是对现在正在利用的,或者是过度利用、透支利用的这部分黑土地,强调的是必须在利用当中把黑土地的优质特性保护住,使它的功能不退化,而且质量还应该有所提升,这才是正确的黑土地保护和利用的方式。 Q6:李院长,您认为像盗挖、滥挖和随意的非法买卖黑土地的行为通过立法能做到多大的震慑力? A6:这个是毋庸置疑的。现在是一个全国性的法律明确了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肯定有很大的震慑性。通过严格执法,我想就能够逐渐杜绝这些破坏黑土地的途径,更好保护黑土地。 Q7:当前有一些黑土地面临着已经变薄了,变硬了这样的问题,这些黑土地怎么才重新能养回来?能不能养回来? A7: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恢复。首先要找到变薄变瘦变硬的原因,实际上就是因为部分农业生产活动中对黑土地过度的利用,比如说频繁的更翻,把秸秆全部移走,秸秆没有还田等等。如果我们采取了秸秆回田,并且采取覆盖还田的方式,那么就可以防止土壤的流失,这样变薄的基底就可以控制住。同时秸秆分解以后,变成土壤有机质,变瘦的问题也可以得到缓解和遏制。之后再加上合理化的耕作,把风蚀和水蚀的过程控制住,有机质的含量可以提高,变硬的问题也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措施。 Q8:大家关心保护黑土地,主要还是关心粮食安全的问题,毕竟黑土地是要用来耕种的。关于这些粮户们怎么样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您有什么样的办法? A8:这个问题是极为关键的,因为最后保护黑土地的还是一线的种植者,比如农民和合作社。我们在整个东北地区推广保护性耕作的同时,实际上也要快速让农民掌握这种技术方法,我们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合作社一定适度的规模经营来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技术,促进技术快速落地。 因为合作社把土地集中起来或者成片连接以后,这些保护性耕作技术就容易得到实施。此外,在保护性耕作过程中,农民最关心的还是收益,而只有种粮才有收益,所以还要确保粮食不减产,特别是采取保护性耕作以后,它能保土、保肥还能保水,这样的话遇到旱作年份粮食产量仍然可以大幅度的提升。 十几年的实践下来,农民实际上每亩的增收效益可以达到100块左右,也让农民的粮食得到增产和稳产。这样一来,我们既满足了对黑土地的保护,也满足了农民种地的收益。 Q9:现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已经有了,那么四个省份是不是会陆续出台相关的细则去解决一些问题?您最关心哪个? A9:我最关心的是每个省市应当根据现有的《黑土地保护法》,在原有条例上进一步完善。此外,每一级政府都应该按照《黑土地保护法》制定详细的规划,比如在田间耕作的细则、应当采取怎样的种植方式、在以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如何落实《黑土地保护法》提出的各种要求,及时做到因地制宜,这样才能把黑土地保护的工作做扎实。 Q10:从您的专业预期来讲,您的近期和远期的目标分别是什么? A10:近期的目标主要是围绕保护性耕作和黑土地保护2025年规划这两个大的项目,按照《黑土地保护法》的要求把这两个项目做好,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把个别地区黑土地快速退化的势头遏制住。长期来讲,农业生产活动必须进行一个革命性的变化,在整个农业种植中,我们要用科学技术做支撑,不但要维持粮食的高产、稳产,同时也要保证黑土地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邓祥征等,《国际粮食贸易影响下东北黑土地生产压力变化与保护策略》 [2] 韩晓增等,《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取得的主要成绩、面临挑战与对策建议》 [3] 李保国等,《巩固黑土地粮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 李保国等,《依法建立我国黑土地保护治理体系》 [5] 李政宏等,《中国黑土地保护政策演进过程与特征的量化考察》 [6] 《东北黑土地白皮书(2020)》 [7] 中信建投期货,《凝视:蛛网周期》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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