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证券要闻

前三季度295家上市公司发董责险投保计划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2-10-24 11:30:20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冷翠华

拟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已有295家上市公司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而去年为248家。


业内人士表示,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整体来看,董责险覆盖率仍然较低,主要有部分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认识有误区、险企承保相对谨慎、董责险出险案例较少等原因。未来,董责险市场会进一步壮大,一些大额保障可能会出现共保体联合承保等形式。


首次投保公司持续增加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295家上市公司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超过去年的248家以及2020年的113家。


一家保险经纪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近两年,此前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续保率达90%以上,首次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持续增加。


董责险全称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旨在保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给其个人带来的损失。


“董责险是成熟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郝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布意见表示对购买董责险的支持。例如,大华股份独立董事表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过去几年,董责险持续引发资本市场关注。新证券法大幅提升了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诉讼风险,面对众多风险,董责险成为转移风险的重要出口之一。


尽管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持续增加,整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比例仍然较低。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责险投保率不足15%。其中原因有三个,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对董责险存在一些误解,如董监高往往会忽略过错推定责任等,认为自身只要在权责范围内尽了合理义务、就不会有问题;二是部分上市公司认为,只有财务造假需要赔偿投资者,但这种情况下,董责险不会给董监高赔付,因此没必要购买;三是董责险国外赔偿案例较多,但国内较少,部分上市公司认为赔偿概率较低,对上市公司的帮助不大。


已有理赔申请


随着拟投保的上市公司持续增加,董责险市场持续扩大。同时,随着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面临的诉讼风险敞口不断上升,近两年董责险费率也有所上升。


据达信发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全球保险市场指数,亚洲地区董责险价格平均上涨10%至15%,自留额水平保持稳定。保险公司在管理承保能力和自留额水平方面仍持谨慎态度。


从董责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来看,各公司间差异较大。记者随机抽取20家上市公司的董责险投保方案,从责任限额来看,最高为1亿元,最低为800万元;从保费总额与责任限额之比来看,最高可达千分之二十,最低则为千分之三。业内人士表示,董责险定价因素较复杂,需综合考虑投保公司的行业、市场表现、诉讼风险、公司治理、财务状况、舆情以及董监高个人情况等多种因素,因此不同公司间的差异较大。


从董责险理赔来看,长安保险责任险部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公司尚未接到其承保的A股上市公司发起的理赔申请,但收到了其承保的部分中概股企业的索赔请求。同时,还有部分险企也收到了董责险理赔申请,目前正在处理中。


上市公司还可能根据其自身情况调整董责险投保方案。例如,格林美今年2月份发布董责险购买计划,此后于8月份调整该计划。该公司表示,鉴于其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DR)已于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合理规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其拟增加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调整后,新方案的总体赔偿限额与原有方案一致,仍为1亿元/年,保险费用则由不超过5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0万元。


中怡保险经纪执行总监申迪中表示,董责险的成交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上市公司是否有董监高等要求公司安排董责险,二是上市公司若涉及或计划涉足海外市场,其董责险投保需求一般会更强。


长安保险上述负责人表示,从未来趋势看,我国董责险市场前景广阔,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目前主要难点在于风险分摊机制,从以往的案例来看,部分案例引发的索赔金额可能很高,因此,险企如何控制风险以及如何进行风险分摊成为重中之重,建议保险公司组建共保体,避免单个大额案件引发的索赔风险带来过大冲击。

责任编辑:李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