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金融期货金融期权 >> 金融期货专家观点

沈晓春:期指期现套利平仓盈利源于细节推敲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0-07-02 09:20:33 来源:期货日报

  在期现套利中,全复制的套利策略无疑是比较理想的选择,此策略最逼近期现套利策略理论,能够在低风险的情况下实现理想的目标收益。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完美策略,然而在实际交易中,仍以存在一些细节的问题,由此带来一些价差风险。本文将针对期现套利全复制的平仓风险及优化平仓策略加以讨论。

  期现套利的平仓风险主要有两大方面:一类是由于沪深300指数期货的特殊交割日规则;二是当期现价差拉大的情况下,期货账户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所面临的强制平仓风险。针对两种风险的策略在本文中会逐一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优化的期现套利平仓策略。

  在理想的状态下, 时间点为t时,期货合约与现货存在套利空间的时候,可以进行正向套利或者反向套利策略以锁定价差,到最后交易日T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收敛于相同值,可平仓获得受益。

  但是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相关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此规则带来了期货结算价格与现货价格不一样的风险隐患。对此,可采取分批平仓、提前平仓以及延迟平仓策略。

  一、需精确执行的交割平仓策略

  为规避交割结算价的计价规则而带来的交割风险,可采取跟踪平仓策略,跟踪交割日最后两小时的每分钟价格。此策略的优点是可以比较精确地达到现货与期货价格的收敛,不足之处是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操作繁琐,可采取程序化自动下单,以提高操作的效率和准确度。

  在这里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当预计趋势向上的时候,可以采用在每分钟末即收盘价卖出。而预计趋势向下的时候,可以采用在每分钟初即开盘价卖出,以谋求更大利润。我们可选取沪深300指数任意一天的数据来模拟一下不同方法的利润差异,如选取2010年5月13日的沪深300指数最后两个小时的1分钟数据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对于每分钟采用不同的时间点来进行平仓的策略,相差并很大,也就是说分批平仓策略能够比较有效地规避交割结算风险。而如果采用整批平仓的策略则极端状况下可出现较大的亏损。

  二、权衡利弊后的提前平仓策略

  繁琐的交割平仓规则,使得我们去关注提前平仓的可能策略。此外,在期货保证金有限的情况下,到达交割日前,也需要考虑期货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平仓风险。

  在时间t1时,假设不考虑期货的资金利息成本,期货的总平仓成本为C1,现货的总平仓成本为C2,期望收益率为P,期现平仓的可实现理论利润为P0。则在下面公式1成立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平仓:

  三、期价变动的保证金风险防范策略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期货合约价格的变动,有可能造成保证金账面价值的减少,甚至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继续开仓,反向开仓或者增加保证金的方法。

  以正向套利为例:开仓后,价差进一步拉大,期指向期货头寸相反方向运行,会面临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价差的拉大,也提供了获取更大的目标利润的机会,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继续进行反向套利谋取更大利润。

  另一方面,即使价差不变,当期货价格向不利方向移动的时候,会面临保证金风险。这里可以做一个试验,由于股指期货的数据有限,我们可以考察沪深300的走势。金融危机的时候沪深300指数波动非常大,如果做错了方向,极有可能出现保证金不够的情况。从下面统计的数据中可以看到,在极端情况下,在短短的一个月内,需要追加的保证金比一手合约的价值还要高。当资金有限时,可采取反向开仓,即锁仓的办法锁定期货账面亏损,当价差回归时可解开锁仓单,在这里需考虑开仓的点位与手续费成本,以达到运用较少的成本避免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四、推迟平仓以谋求更大利润的优化策略

  当远期价格更有利时,可采取提前换月移仓的办法,谋取更大的利润。此时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远月合约和当前合约的基差,将开仓与平仓成本计算在内,采取提前换月的方法可能会获得更大的利润,但同时也必须再次面临平仓前的一切风险。

  五、优化的套利策略

  当远月合约和近月合约之间,远月合约和现货之间的基差均大于正常值时,可采用跨期套利的策略,采用远月和近月合约进行跨期套利,可以避免跟踪误差、现金占用量大,交割期误差等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远月合约升水的情况下,买近卖远,即使跨期套利在近月到交割期时价差不能回归,由于近月期货与现货价格将回归,可以在交割期的时候,将近月的单子结算,换成等值的现货,继续等待价格回归,而获取套利收益。

责任编辑:姚晓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