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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皆因“误操作”?逾60名上市公司股东领罚单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2-12-02 10:58:09 来源:经济参考网 作者:李静

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但A股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行为屡禁不止。《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仅11月份就有9家A股公司发布了股东及高管违规减持的致歉公告,多数公司将违规减持的原因归咎于“误操作”。


“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在上市前后要接受券商、证监局、交易所多轮减持合规性培训,但违规减持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与减持的高收益相比,违规成本较低,导致当事人对法律法规不入脑、不上心”,12月1日,A股公司一位资深董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建议监管部门健全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监管层始终坚持重拳出击,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据统计,年内已有至少超30家公司的逾60名股东因违规减持收到监管罚单。


违规减持理由多为“误操作”


11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公司监管公告,对东威科技股东谢玉龙予以监管警示。公告显示,经查明,2022年7月30日至10月14日,东威科技股东谢玉龙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0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减持金额达7561.43万元,直至2022年11月3日才就相关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前期承诺。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对谢玉龙予以监管警示。



东威科技11月2日曾发布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称,经自查,公司发现特定股东谢玉龙对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部分减持的行为。经公司向谢玉龙查实,主要原因系股东个人误操作的行为,致使其证券账户存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即减持的情形。公司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此前的7月20日,该公司也曾发出核心技术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致歉公告。公告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02%。今年7月11日至7月19日期间,刘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公司股份,合计达20万股。“由于误操作,刘涛集中竞价交易比计划减持数量超出50000股。”


无独有偶,11月28日,华安证券也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东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充分理解相关规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后的90日内,出现了未披露减持计划而减持的情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750000股,累计减持金额1388.4万元。


此外,11月25日,迦南科技也发布了相关致歉公告称,公司董事周真道的证券账户存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系因其本人误操作导致。


记者梳理上市公司公告发现,仅11月份,就有9家A股公司发布了公司股东及高管违规减持的致歉公告,除了上述公司外,还有声讯股份、兴发集团、安硕信息、格科微、中熔电气和证通电子。此外,还有十多家公司发布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上市公司对于公司股东或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说明时,大多称其违规减持行为属于股东或高管个人或亲属的“误操作”,或“未充分理解相关规定”,相关股东也出具书面说明称已进行“深刻自查和反省”。


加大违规减持监管力度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历来都是证监会、各地证监局以及交易所等监管层执法的重点。记者根据Wind数据以及上市公司公告整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30家A股公司的超过60名股东因违规减持收到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以及交易所的罚单。


11月29日,*ST辅仁公告称,因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未依规披露减持计划等违规行为,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1月9日,该公司已因上述违规行为受到了上交所纪律处分。上交所对*ST辅仁予以公开谴责并通报批评,对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朱成功等多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此前,作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个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案例,药明康德违规减持案例受到了市场广泛关注。


5月13日,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5月12日,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瀛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因上海瀛翊未按承诺进行披露即进行股票减持行为,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亿元罚款。两亿元这一数字也刷新了A股历史上因违规减持罚款金额的最高记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点。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做出规范,要求不得违反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同时还明确了罚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增减持,不仅违反相关规定,对于公司也造成负面影响,给投资者一个不好的预期。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屡禁不止,会有‘误操作’的可能,但也有可能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导致屡禁不止,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

责任编辑:李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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