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证券要闻

“三个一批”助推沪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3-01-09 09:06:59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吴晓璐

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是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应有之义。近年来,监管部门重点推动“退市一批、重整一批、重组一批”,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了溯本清源、标本兼治的效果。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多家沪市上市公司通过“三个一批”的方式化解风险或出清风险。2020年以来,沪市共退市47家上市公司,且近三年退市上市公司数量逐年递增。其中,2022年共有24家上市公司通过各类方式实现出清,较2021年全年增超70%,包括财务类强制退市17家,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1家,重组、主动退市等多元化退市6家。


“强制退市、破产重整和并购重组等多元化退出渠道形成了应退尽退、优胜劣汰的市场新生态,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退市一批:出清效果明显


2020年至2022年,沪市共强制退市上市公司31家,其中2022年18家,占比约58%,较2021年的8家增125%。


具体来看,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沪市共有42家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有18家最终被强制退市,包括17家财务类强制退市和1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的退市率达到45%左右。*ST新亿、*ST济堂、*ST中天、*ST易见等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被出清,净化了市场生态。


退市新规中的“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组合指标更为精准地刻画了壳公司的特点,避免了许多通过新增贸易等不正当手段突击保壳、规避退市的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公司存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重大财务造假行为,财务造假金额巨大,丧失基本的诚信,对投资者信心和信息披露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其内部组织机构运行不规范,内控失效,已不适合作为公众公司继续留在证券市场,有必要将其退市以维护市场秩序。


重整一批:助力化解风险


支持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破产重整,是资本市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从制度层面来看,近年来,证监会与交易所不断修订、完善规则,进一步明确破产重整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强调中小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并重,严格重整程序,充分披露信息。一方面,沪深交易所修订了《股票上市规则》中破产重整信息披露一节的规定,重新梳理了重整信息披露章节安排,对权益调整、重整投资人、预重整等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另一方面,2022年3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破产重整等相关信息披露指引,将实践中的信息披露、出资人组会议程序、股份限售安排等探索予以制度化,完善制度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破产重整等事项中的信息披露行为,发挥其风险化解作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实践层面,近年来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依法依规通过重整化解风险,效果逐步增强。


2016年至2018年沪市共有2家公司进入重整,2019年有3家公司进入重整。2020年和2021年各有5家公司进入重整,其中有7家在2021年完成重整,海航控股、海南机场等重大风险个案通过重整化解了风险。


以海航控股为例,公司债务规模大、社会影响力广,通过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资金,盘活资产,解决了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


“破产重整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可以防范公司破产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债权人或新的管理层接管之下,企业可能实现自我造血,走出困境,实现重生,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很大帮助。”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周建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重组一批:支持转型升级


近年来,随着并购重组等配套规则的不断完善,通过资产置换、重组上市、出清式重组以及吸收合并等方式主动退市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出清风险、切实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2020年至2022年,沪市已有10家公司通过重组等方式实现多元化退市,其中2022年就有6家。具体来看,2022年华新B股通过B股转H股主动退市,安德利、ST广珠、北京城乡等进行出清式资产置换重组。


退市新规打破了“退市难”的僵局。特别是,近两年“多元化”退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这“三个一批”,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多层次退出路径已清晰呈现。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公司的重组退市是对市场投资理念、生态系统的深刻扭转,“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常态化退市新时代已然来临。

责任编辑:李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