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证券要闻

证监会年内已开出46张罚单:信披违法数量居首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23-03-31 08:56:18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吴晓璐

今年以来,证监会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网站数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月30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开出46张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没1.81亿元。


据记者梳理,上述罚单中,涉及信披违法罚单25张,位居首位;内幕交易罚单13张,“窝案”增多;涉及非法荐股罚单2张。此外,操纵市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炒股、出借证券账户、超比例持股未披露以及限制期买卖等罚单亦出现。


扎牢信披制度“笼子”


强化“三位一体”惩戒


多年来,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数量始终居首。对此,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无论是定期报告还是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常规动作“和“必选动作”,而且披露虚假信息或者违规不披露信息非常容易被查处,所以信披违法罚单常年位居首位。


“虚假陈述行为的后果,很多具有延续性,短期易遮掩,长期难持续,暴露概率大。”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据记者梳理,上述25单信披违法罚单中,大多涉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关联交易、财务造假等。其中,有2单为财务造假,如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罚705万元。


另外,中新科技涉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导致公司信披违法,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等9人开出9张罚单,合计处罚660万元。


谈及如何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信披违法,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防范和打击信披违法,不仅要继续强化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惩戒方式,让其“不敢违”;也要继续扎牢信披制度的“笼子”,在信披要求细节上不断优化,让信披工作“不能违”;还要加强对于法人和信披关键人员的教育和警示工作,让其“不想违”。


内幕信息传递日趋隐蔽


专家:露头就要严打


内幕交易是仅次于信息披露违法的高发违法类型,年内开出共13张罚单。内幕交易者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本人、夫妻或好友等。根据内幕消息买入或卖出,均受到处罚。


记者发现,今年内幕交易“窝案”增多。如今年1月份,广东证监局开出的3张内幕交易罚单均为内幕交易奥马电器;3月份证监会披露的4张内幕交易罚单,均为内幕交易三峡水利。


谈及为何内幕交易“窝案”增多,田利辉表示,“在我国‘零容忍’和强监管高压态势下,大多内幕消息知情人不敢自己以身试法,直接交易获利,而是想通过他人交易来间接获取经济或人情上的好处。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实际只是掩耳盗铃,形成‘窝案’。”


对于如何打击内幕交易,郑彧表示,近年来,在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人员登记和强化保密和股价异常波动监控的监管背景下,内幕交易呈现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新颖的趋势,从而对监管机构的查处带来一定困难。因此,通过内幕交易认定的“优势证据”原则和“高度盖然性”原则等一系列新的查处原则,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或“伸手必重罚”的严监管信号。


严打非法荐股


可鼓励投资者举报


在年内开出的2单非法荐股罚单中,财经大V易伟操纵市场且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引起市场关注。最终,易伟因操纵三夫户外被证监会没一罚一,合计罚没5594.12万元;因为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2394.22万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综合来看,易伟因两罪合计被罚没9988.34万元,罚没金额暂时位列第一。


“近年来,网络上非法荐股、股市黑嘴、假冒仿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或人员等违法行为出现蔓延态势,上述违法行为造成网民财产损失,也影响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吕志录表示。


“股市黑嘴是情节最恶劣的证券违法行为,受害的是分辨能力最低的投资者。”陈波表示。


去年12月份,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压缩股市“黑嘴”、非法荐股活动网络生存空间。


“在抖音、微信等互联网平台继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自媒体和类自媒体工具和人员不断壮大。加之,我国今年股市有望逐步向好。在利益诱惑下,会出现更多的非法荐股案件,也会带来更多的非法荐股罚单。”田利辉表示,鉴于以往的执法成效,视频类非法荐股可能是打击重点。自媒体人一定要学法懂法,依法挣钱,不能通过非法荐股来直接或间接获取非法利益。


谈及打击非法荐股,吕志录表示,除了将非法荐股平台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荐股等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还应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加大对举报者的奖励额度,鼓励投资者进行举报。同时,要加强投资者教育,甄别非法荐股平台,提高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李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