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经纪从业主体管理,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8日对外发布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两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明确,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经纪服务内容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延伸服务是可单独提供的额外服务。 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但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方面,意见指出,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在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方面,意见明确,经纪机构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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