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规则是建立在“三公”基础上的,交易之前,所有的规则都已公布。你要买卖,必须通过竞价进行,买(卖)了也不知道谁卖(买)的;最后交易日之后未平仓合约必须进行交割,若是实物商品,不仅货物的数量、质量、地点及时间都必须符合合约的规定,而且由交易所统一配对,交割者事前不知道对方会是谁。这里容不得私下商议,也不能自由选择,因为这不是一对一可以商议的现货市场。 严密的规则确保了交易秩序,但对于真正需要进行实物商品交割的现货商而言,难免会感到诸多不便以及低下的效率。比如,对卖家而言,明明货物已在手,但因为合约还有两个月到期而无法回笼货款;而对买家来说,现在就需要货物,再等上两个月显然也不现实。 为解决现货商们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服务实体企业功能,使现货商可以更好地利用期货市场,欧美众多的期货交易所很早就推出了“期货转现货交割”制度。这一制度允许持有不同买卖方向期货合约的持仓客户可以自行协商,达成提前交割的现货协议,经过交易所批准后,由交易所代办对他们的期货持仓,按照他们议定的价格实施平仓。与期货市场严禁私下协商的原则相比,这可真算得上是“网开一面”了。 当然,在网开一面的同时,为了防止交易者钻空子、打擦边球之类扰乱市场的行为,交易所对期转现交易也有一整套防范和监督措施。 对现货商而言,期转现交易既可以使他们通过期货交易规避价格风险,又可以灵活地选择交货地点、时间和品级,有利于降低交割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因此,期转现交易深受现货商们的欢迎。 小贴士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中关于“期转现”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第一百三十二条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在上述期限内的交易日的14:00前,到交易所申请办理期转现手续,填写交易所统一印制的期转现申请单。 用非标准仓单交割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和提单复印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期转现仅适用于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上市品种的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第一百三十四条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为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的协议价。 第一百三十五条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的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第一百三十六条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第一百三十七条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包括货款、仓单)在申请日后一交易日14:00前在本交易所内完成。 第一百三十八条期转现的交割货款可以采用内转或银行划转方式办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卖出方应当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卖方在14:00之前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复核无误后,交易所退付卖方相应的保证金。如在14:00之后交付的,交易所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相应的保证金。交易所在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条未按本章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期限完成交割的,按本交割细则中有关交割违约的规定执行; 发生交割实物质量纠纷的,买方应当在票据交换日后的25天内提出质量异议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涉及非标准仓单交割实物质量纠纷的,由相关会员协调处理,交易所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对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交易所将及时公布期转现的有关信息。 注:2019年10月28日发布。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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