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10月20日,沪深交易所修订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导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规范分红行为,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途径,也是畅通资本市场投融资良性循环的主要举措。 上交所此次主要做了以下修订:一是引导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大分红力度。对于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但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提高披露要求,引导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更好专注主业和回报投资者。二是鼓励上市公司增加分红频次。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载明利润分配相关事项,鼓励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三是引导公司合理确定分红方案。提高高比例分红、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资产负债率高且经营性现金流不佳等情形公司分红的信息披露透明度,督促公司合理分红。 深交所主要修订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分红。强化对分红未达一定比例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对于符合分红条件的主板公司不进行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创业板公司不进行分红或者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推动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二是推动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根据相关上位规定,明确年度股东大会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优化分红节奏。三是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分红。针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形的公司,提高分红信息透明度,督促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充分评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完善并尽快发布相关指引,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红,持续稳定回报投资者,营造投融资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 深交所表示,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红,持续稳定回报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有序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李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