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品种:螺纹钢 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简称“反向开票”)。 反向开票政策已经推出一段时间,市场反应不一,对此Mysteel河南废钢小组对河南区域的废钢加工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目前反向开票在河南各地区的执行情况,反馈如下: 数据来源:Mysteel河南废钢小组 从调研结果来看,河南多数地区尚未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反向开票,多数废钢加工基地仍在观望市场动向,部分少量试开的企业也因成本增加、下游客户接受度不高等问题并未完全执行;也有部分企业表示已经收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期按照反向开票执行,并且4月29日之后未按反向开票开具的发票按照要求进行补齐。 钢厂方面的反应来看,河南两家短流程钢厂均已经发布通知,要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收款账号连续12个月对外累计销售废钢铁且反向开票金额不能超过500万,个别长流程钢厂也已经开始对市场散户代扣个税,执行反向开票,不过大部分钢厂尚未发布相关通知。从客户处了解到,部分钢厂已经询问过废钢企业意见,在审核后明确通过反向开票收购的废钢在供货时会在结算价格上给予提升。 目前来看,由于各地政策尚未明确,相关部门暂时没有出台进一步的解读,市场在执行反向开票或延续以往开票方式上并未达成一致,反向开票带来的成本增加、下游市场接受度以及后续是否涉及税务风险等问题并不明朗。 七禾带你去调研,最新调研活动请扫码咨询 更多调研报告、调研活动请扫码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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