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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忠辉:加快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创新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08-12-23 22:53:31 来源: 作者:梁忠辉

  分类监管又称“差异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处于不同类别的被监管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以较小的监管成本取得更好的监管效果。目前我国对证券公司、银行及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已基本实现了分类监管。近日,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指出:“要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对其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公司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期货公司是期货市场的基本要素,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监管驱动型市场,对期货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势在必行。

  一、美国期货中介结构的监管模式

  期货中介结构是各国立法监管的重点,而且各国对期货中介机构的监管因政治经济环境不同而不同。根据《商品交易法》的定义,美国期货市场必须要注册的中介主要有四类,即期货佣金商(FCM)、介绍经纪商(IB)、商品合资基金(CPO)、商品交易顾问(CTA)。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主要通过市场监管部、清算和市场中介监管部以及稽查部履行其职能。其针对不同类型的交易商采取了不同监管措施。

  1.CFTC对期货佣金商(FCM)和介绍经纪人(IB)的监管

  一般来讲,FCM是最大的“批发商”,类似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FCM可以独立开发客户和接受期货指令,可以向客户收取保证金,也可以为其他中介提供下单通道和结算。IB可以自行开发客户并介绍给FCM,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它必须通过FCM进行结算。IB可以是机构或个人,但一般都是以机构的形式存在的。目前作为CFTC会员的FCM共有150家左右,IB共有1628家。CFTC和全美期货业协会(NFA)对FCM和独立的IB实行重点监管。在成为注册会员后,FCM和IB不仅必须维持法定的最低净资本要求、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还要对客户进行充足的风险揭示。FCM应执行严格的账户封闭管理制度。FCM和IB还应当向CFTC和NFA递交月度、半年度和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并随时接受审查。

  2.CFTC对商品合资基金(CPO)和商品交易顾问(CTA)的监管

  商品合资基金类似于我国的期货私募机构,而商品交易顾问和我国的咨询机构接近。CTA可以为客户交易自有账户,CPO管理多个投资者基金,在一个账户中为多个投资者交易。CPO和CTA需按商品交易法的要求注册,还应准备披露文件给潜在客户。对CPO和CTA没有最低资本要求,CPO要定期发布账户明细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保存所有交易记录。CTA只要保存交易记录就可以了。

  3.借鉴与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美国期货中介市场具有十分完善的市场结构,涵盖从期货公司到居间人到私募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方方面面。其监管注重按照期货公司参与角色的不同建立分类监管制度,在加强资本金约束基础上不阻碍期货公司的正常发展,体现了分类监管的思想。其监管模式值得我么借鉴之处主要有:首先其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期货中介机构的行为在期货现代化法案中有详尽的规定,相对比我们的期货立法工作亟待加快;其次美国的监管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信息披露、投诉处理和稽查,其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及权威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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