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主要考察公司的股东结构是否合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管理层的任职年限,内部财务、审计、投资等部门是否独立等。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很多期货公司貌似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实际内部人控制严重,存在“一股独大”或“一把手独大”的现象。 以上是一些基本的二级指标,其中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在确定每个方面的权重及每个指标的评级区间时不能过分依赖计量模型方法,类别不宜过细,应充分考虑行业的各种情况,科学合理地加以确定。评级的结果力争达到评级原则清晰、差距拉开公平合理,使处在前列的公司达到如下标准:各项财务和业务指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要求;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有效,具备防止出现重大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机制;经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积极运用分级结果展开分类监管 将评级结果作为制定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防范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主要依据,搭建分级监管框架。对评级高的期货公司和评级差的问题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带动和促进其他期货公司向好的方向发展,发散分类监管的效应。对评级高的期货公司实行正向激励型监管,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减少现场检查次数,支持其业务创新和新业务审批优先。对问题公司实行特别监管措施,增加现场检查次数,停止批准增设新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暂停其开办新业务等。问题严重的可以吊销其营业资格等。通过分类监管,鼓励期货公司合法经营、良性竞争,形成一个规模结构合理、经营模式多样的期货中介体系。 4.实施分类监管的制度创新会带动期货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目前国内期货公司普遍存在着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低、盈利能力不强、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实施分类监管可以给风险管理水平高的公司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引导其创新,会使评级差的公司产生严重的危机感而推动其去创新,从而带动整个期货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对于经营良好的期货公司,监管层应进行正向激励,允许其开办国外期货交易代理业务,设立期货类投资基金,从而丰富期货公司的业务模式。同时正向激励的措施会促使期货公司股东投入更多的资本从而使期货公司的规模结构更趋合理。目前居间人制度在我国尚未完全铺开,居间人和期货公司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没有理顺。成熟市场已经表明居间人带来的期货交易量的增加远大于期货公司本身。分类监管的推行会督促各个期货公司重新选择可以依赖的经营模式并重新定位,部分公司会转向大力推行居间人制度,促进居间人制度的完善。可以预见,分类监管会极大地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 三、期货公司面对分类监管应“练好内功” 实施分类监管后的期货行业将会出现两极分化和市场集中度提高的现象,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期货公司必须依据自身情况提高竞争力。对于风险控制能力强、资产规模大的期货公司,可以抓住目前难得的市场环境和机遇,改变单一依靠经纪业务的盈利模式,走综合化道路。利用监管层的激励政策,既代理商品期货,又代理金融期货;既做境内期货代理,又做境外代理;既做经纪业务,又在允许的条件下做期货自营、期货基金和期货资产管理,将公司做大做强。 对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公司,可以走专业化道路。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股东背景,专注于某个细分市场,圈定目标客户群体,拓展营销渠道,突出特色。比如有现货集团背景的期货公司将重点放在某个系列的期货品种上,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可以提高金融衍生理财产品的设计和交易能力,专注于代理股指期货。但无论是走专业化还是综合化道路,期货公司都要加强自己的人才积累和储备,强化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以高品质服务与风控能力吸引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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