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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新建:关于期货市场规范与发展的思考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0-08-13 11:21:06 来源:湖南证监局 作者:江新建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市场基础建设、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服务产业经济、全球经济活动中的话语权等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场发展之快、规模之大,出乎人们的意料。根据有关方面统计,今年1—6月份,期货市场成交金额为117.8万亿元。这一数字创历史新高,比2009年同期增长139.11%,已接近2009年全年交易总额。如不出意外,今年全年交易总额或在去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但是,在市场快速扩张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这个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足。

存在的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业内人士和新闻媒体都对期货市场“只见规模,不见效益”的现象进行了讨论。怎样看待期货市场的规模与效益?笔者认为要一分为二。首先,希望产生效益的面很广,即社会、投资者、中介机构等等都有效益要求。但是,鉴于期货本身的属性,很难根据其规模来量化它的效益。一是,它不同于公益行业,容易被普通大众明显感知。二是,它又不同于实体经济,可以用多项指标对其量化而体现效益的正负。三是,它与证券也有很大区别,因为证券是资产,资产可以直接产生财富。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可以帮助投资者分享财富,可以为企业提供资本支持等等。而期货只是一种工具,它不能直接产生财富,只能运用它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功能来规避和转嫁市场风险,从而间接创造财富,来达到各方希望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也就是期货市场的魅力所在。其次,市场虚多实少。何谓虚多,即市场的规模人为的成分多,不是市场的真实反映。何谓实少,即期货市场的功能还未完全发挥。它与虚的一面很不相称,不可能达到市场各方的效益要求。因此,我们既不能简单地用规模来衡量它的效益,也不能一味地追求规模而无视它的功能发挥。期货作为一种工具,有三大作用是其他任何经济行为和行业无法替代的,即它的功能(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作用)、产业服务能力和话语权。目前,期货市场“三大作用”的发挥还不是很理想,这是造成“只见规模,不见效益”的主要原因。

原因分析

第一、对期货市场在虚拟经济中的特殊作用和地位认识不足。我国的期货市场是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一路走过来的。由于我们没有经验,起步之初,把它们之间的共性与个性混为一谈,故在发展过程中,没有考虑它的特殊性。导致它走的弯路比证券市场要多。它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就在于它不能直接创造财富,它是通过自身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功能间接创造财富。如果运用得当,它所创造的财富和效益是无与伦比的。我们常说期货是资本市场的高端产品,其实它并不是产品,而它只是虚拟产品的载体,它实际上只是一种工具,是某一实实在在的产品通过它放大财富正负效应。它之所以高,是它相对资本市场的其它产品的虚拟程度高、财富正负效应高,随之而来的是风险也高,它是一把双刃剑。

随着市场的发展、经验教训的积累,人们对它的认识已经是今非昔比了,但其深度和广度仍存在诸多不足:首先是缺乏全方位的市场培育。近几年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等,在市场培育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效果明显,但离市场的要求仍有差距。期货市场的培育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单凭哪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期货产品涵盖面广,涉及面宽,市场基础弱,如农产品期货品种占商品期货品种近一半。但由于我国的农业还未形成集约化和产业化,想单个独户的农民进入期货市场是不现实的。因此,农产品期货市场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还得从农业经营的集约化、产业化抓起,要使农业经营集约化、产业化,需要市场各方甚至是全社会共同努力。因此,现阶段要培育好这个市场,亟待解决市场各方对这个市场的认识问题;其次是掌握和运用期货市场功能的投资者仍是少数,且熟练程度有限、财富效应逊色;再次是市场的投资者与投机者比重失调,市场投机氛围浓烈,财富正负效应,负大于正。

第二,期货经营机构量多、质差。我们对全国164家期货公司2009年经营情况的相关数据作了一个统计:代理交易额前20名的公司占市场份额45.01%,前60名占79.24%;保证金前20名占市场份额43.78%,前60名占76.55%;手续费收入前20名占市场份额41.6%、前60名占75.3%;利润前20名占市场份额55.22%,前60名占91.35%。根据上述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前60名的公司,占据了市场近80%的份额,而后104家公司只有20%多一点点市场份额。特别是利润,104家公司的利润仅为市场的8.65%。2009年整个市场的利润是17亿元,8.65%的份额在17亿元的占比是1.4705亿元。如果我们把1.4705亿元的利润剔除交易所的手续返还和保证金的利息,可以肯定是负大于正。因此,我们对期货经营机构量多、质差的评价毫不过分。

量多、质差给整个市场带来一系列问题。首先是手续费恶性竞争,居间人处于无序状态。根据湖南期货业协会统计,湖南辖区有居间人1405人,是期货业从业人员的两倍多,占去的佣金比例是期货公司除去交易所收取交易费留存后的80%左右。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居间人以佣金为目的,为了达到多得佣金,引导客户频繁操作,导致期民“猝死”,加剧市场混乱,动摇市场根基;其次是服务质量低劣,缺乏市场培育;再次是市场投机与投资比例严重失调,频繁炒作,形成泡沫,不能反映市场的真实性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直接导致期货功能难以发挥和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期货市场的法制建设有待完善。一个拥有四家交易所和一百多家期货经营服务机构组成的市场交易平台;一个拥有数百万名投资者、几万名从业人员的市场;一个年交易金额上百万亿的市场;一个基本涵盖和影响所有产业的金融工具;一个在国际市场经济博弈中影响深远,而跌跌撞撞走过二十年的期货市场,至今没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根本大法。目前,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基础是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国金融法体系中,《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银行法》、《保险法》等单行业的法律都已出台,法律法规基本建立健全,只有期货市场仍由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行政法规主导。

《条例》的法律层级不够,最大的影响就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如《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基本上是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记过、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责任为主,未规定违法行为者的民事责任,难以弥补投资者损失,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有学者就指出,“在中国民事法律体系基本建立的今天,唯独缺乏的就是期货交易法”。由于《条例》法律层级不够,给市场各参与主体也留下了有限的约束。这期间连续发生的“327国债风波”、“天津红507事件”、“苏州红小豆602事件”、“株冶事件”、“新加坡燃油事件”、“国储铜风波”等等,无不与中国《期货法》缺位有关。同时,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条例》效力层次偏低,同样不利于跨境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总的来看,我国的期货市场走的是“先上马、后立法”的路子,行业法律法规的明显滞后和明显缺陷导致了期货市场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已成为制约中国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期货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健全。首先是体制缺失。我国的市场管理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体制有利有弊,但是经过全球金融危机的洗礼和检验,我们的这种制度是成功的。目前,中国证监会代表国家行使对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能,但是并未明确其对这个市场行驶主管职能。中国证监会作为这个市场的监管者,被动地承担了这个市场的主管职能。在这种缺乏“底气”的体制下,就带来一些列问题。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规范与发展的矛盾。在市场法制相当健全,参与各方相当成熟,规范与发展或许不是矛盾(欧美市场也出了问题)。而在我国现阶段,它就成了矛盾。其次是政出多门,由于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这个市场谁都管,谁都不管。各个部门站在各自利益对其发号施令。这从一个新的品种上市,干预和需协调部门之多,就可得出这个结论。再次是一线监管者的尴尬。近几年来,中国证监会针对市场各方主体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如辖区责任制、五位一体监管、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投资者教育等等,效果比较明显。但由于它肩负了市场发展的使命。因此,对各证监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也有要求。同时,由于各证监局的本土属性,千丝万缕,错综复杂。其在日常工作中国家法律法规要维护,中国证监会的制度安排要执行,市场各方的利益要顾及。特别是在这三者之间产生冲突时,真可谓是:“床底下打斧头,碰上又碰下”,甚至是有“被绑架”的尴尬,从而导致我们行之有效的监管举措大打折扣。

第五,国家对金融特许行业的制度安排差距较大。我国将证券期货业定性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属国家特许行业。一些制度基本上是沿用或参考银行业来安排的。如牌照许可,从业人员认证、高级人员管理、业务核准等等。但在经营方式制度的安排上差距较大。其中主要体现在利息与佣金上面。银行业靠利息生存、证券期货业靠佣金生存,利息高低政府说了算,受法律保护,佣金高低市场说了,处于无序状态。我们也知道,银行与证券期货行业一个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一个是经济命脉的辅助,不能相提并论。但是,既然都是国家特许行业,均受法律保护,虽不能一视同仁,至少也要适当干预。现在市场恶性竞争的乱源就是佣金战,谁都知道,谁都管不了,证监会想管又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约。

第六,制度安排顾此失彼。比如股指上市后,我们推出股指IB业务制度。建立这个制度的出发点是:充分利用庞大的证券交易网点,方便投资者投资股指期货需要,为业务单一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新的业务平台,促进期货市场发展。但几个月的实践证明,效果并不理想。

首先,对单有股指需求的客户是方便了,但它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IB引来的是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全方位放开,是无法控制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网点上只做股指而不做商品期货的。如果控制,就谈不上方便了;二是任其放开,二个IB员工要承担一个期货营业部的职能,而二个IB员工要揽下一个期货营业部的活,其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就可想而知了;三是产生的风险最后却转嫁到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承受风险能力是有限的;四是如果客户在证券经营机构做商品期货,出现风险,这个风险由谁承担?其次,证券经营机构得到了新的业务平台,凭借自己庞大的营销网点吸引原本属于期货公司的投资者,从而导致没有证券公司背景的期货经营机构的客户向证券经营机构流动,促使了本来已经白热化了的佣金大战更加混乱;再次,由于期货经营机构在与证券经营机构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人才流失和效益下降使得本以为盼了多年的股指期货上市能给自己带来“春天”的期货经营机构步履更加艰难。一旦期货经营机构失去了生存能力,何谈服务实体经济,如果没有实体经济参与的期货市场,又何谈功能发挥,没有功能的期货市场,期货这个工具就只是富人的玩物了。为此,有人可能会说,有证券经营机构背景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存在生存问题,它们可以担负起服务实体经济和培育市场的重任。回答是肯定的。但是我们也应考虑到,依赖证券公司(IB)生存的期货公司,对商品期货的依赖程度减弱也是肯定的、对商品期货市场培育的投入减少也是肯定的。如此发展,期货工具“三大”作用难以发挥,从而动摇了期货市场存在的核心价值。

另外,交易所按交易量给期货公司返还佣金的制度值得商榷。返佣制度的设立,应该是使会员分享成果的一种方式;奖优罚劣的手段;培育市场的一个措施。但实践证明,事与愿违,不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一是促使会员频繁做量影响市场的真实性,形成泡沫;二是频繁地做量,促使部分投资者“猝死”离场,影响市场形象和根基;三是养活了一批“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期货公司。四是返佣的不透明,引发交易所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的不和谐。

第七,制度安排的排它性。期货市场20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一路走来,它在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中成为一块短板。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特殊性,这些决定了它的前途和命运。首先它提供的是资本市场的高端产品,这对于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过渡期的国人来讲,要很好的认识、接受和掌握它,难度相对大一些。这好比建筑摩天大厦和普通大楼的关系;其次又由于它不能直接创造财富,这对非常现实的国人来讲也是很难接受的;再次,几次大风险给国人付出的代价是高昂的,影响是深刻的,致使国人视期货如洪水猛兽,谈期色变,在部分人的思想里埋下了深深的烙印等等。由于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将一大批机构投资者挡在了期货市场门外,严重影响了这个市场投资者的结构和质量,导致这个市场的投资者和投机者比例严重失调,使这个市场投机氛围浓烈,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功能无法正常发挥,市场的反映无法真实。
  
  几点建议
  
  第一,加深对期货工具的认识,把发挥其功能作为期货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首先,要深化对期货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改变将其与证券市场混为一谈的惯性思维、操作模式和同等的期望值。提高掌握运用这一工具的水平和能力。其次,加大市场培育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梳理现有品种,加快上市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品种。优化投资队伍结构,加大对从事套期保值的投资者的政策支持,如美国政府对进入期货市场的农场主予以部分银行贷款的贴息和部分交易佣金的支付。“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投资者”,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平衡市场过度投机和投资的比例失调,还一个真实的市场。

第二,尽快出台《期货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第三,完善机制体制建设。首先是在目前国家对期货市场的统一管理还没有制度安排的情况下,国务院应该赋予中国证监会代表国家行使对整个市场的管理职能。如果中国证监会成为整个市场的主管机关,很多制度安排,就会在证监会的统一安排协调下进行,效率更高,一些排它性制度就会更少。同时,中国证监会工作起来底气更足,效果更好;发展与规范孰轻孰重把握更好;“创新不足,监管也不够”的局面会更少;各证监局的尴尬局面也会相对少一些。

第四,制度安排要统筹兼顾。首先是证券期货业的佣金以市场化为主,政府适当干预为辅。根据市场冷热程度,科学制定调控措施。如果政府不便出面作出制度安排,要责承或者允许行业自律组织来承担这项工作,使之规范有序。其次是IB制度,在我们国家对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未改变之前,还得证券做证券、期货做期货,如果考虑到我们证券期货是一家,混业经营也未尝不可,但要双向放开。再次是要尽快出台期货经纪人制度。目前,证券经营机构建立了经纪人制度,实践证明,效果较好。而期货经营机构没有这个制度安排,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居间人队伍。目前这支队伍处于无序状态,要尽快规范。规范得好,它对市场的发展能起到一些辅助作用,如果任其发展,对市场弊大于利。

第五,建立期货经营机构扶优限劣机制。目前我国164家期货公司是经过几次大的淘汰保留下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是市场化行为为主,行政手段为辅。而当时所谓的市场化,是整个市场窒息,促使一批机构“猝死”,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淘汰。市场发展到今天与当时的市场是不能同日而语了。期货经营机构的生存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那种暴风骤雨的淘汰方式已是一去不复返了。而目前164家公司如果不淘汰一批,将会影响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扶优限劣机制,让一批劣质公司尽快退出这个市场。

首先是加大重组合并的扶持力度,作出鼓励重组合并的制度安排。如在分类监管评级时,加大加分比重;交易所在交易费收取方面,三年之内实施优惠;创新业务倾斜等等。其次是科学设计评价规则。目前的分类评价规则还有待完善。检验这个规则的标准应该是,通过它,基本上能将期货经营机构的优劣分得比较清晰。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突破目前规则重市场规范、轻服务产业的比重。如经营团队、从业人员素质;产业客户的占比;产业客户逐年递增的比重;目前规则中的几项主要评价指标中套期保值和市场投机所占的比重等等。再次是限制劣质公司业务和行政许可。对E类公司直接吊销行政许可证。对D类公司除停止一切行政许可外,禁止其使用居间人(前提条件是要有经纪人制度);指定会计事务所对其财务进行全程跟踪;甚至可以考虑直派首席风险官;规定其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升级,否则就降为E级,直接吊销行政许可证等等。

在本文搁笔时,看到了7月29日《期货日报》刊登了题为“一行三会: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文章。这是业内盼望了多年的一个制度安排。这充分证明,期货市场为农业产业经济服务的功能已见成效,已被整个金融体系所接受,并加以推动。笔者坚信,只要我们持之以恒,不断完善,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将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发挥的作用也将越来越大。

经济增长展望:第四季度经济增长出现下行的风险较大,但考虑到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2007—2008年相比明显不同,同时反周期调控政策具有弹性,因此对于下半年经济增长不用太过担忧。伴随着经济增长放缓,通胀压力将趋缓解。

政策走向展望:今年上半年作为危机管理的一揽子刺激政策已经开始正常化,鉴于下半年经济增长的不利因素明显增多,货币政策收紧的步伐可能会暂缓,政策的主基调仍是稳定增长,但导向可能从外需转向内需。下半年加息的可能性较低。因出口增速面临回调,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幅度有限。此外,除非出口急剧萎缩,房地产政策松动的概率不大,地产税也可能按时间表正常推出。

责任编辑:刘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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