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期货股票期权专家 >> 投资机构专家

姜昌武:铜期货涨跌停板制度研究及改进建议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09-04-09 16:44:57 来源:期货日报 作者:姜昌武

 

  1.铜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设置有调整的必要

  沪铜主力合约涨跌幅

  根据2001年1月2日至2008年12月19日沪铜主力合约涨跌幅数据来看,国内沪铜主力合约涨跌幅有明显的特点可循。2001年至2004年,沪铜一直处于底部盘整阶段,价格维持在20000元/吨之下,市场参与热情不高,价格波动较为平稳,日间涨跌幅度大多在2%之内;2004年至2006年年初,铜价突破了之前的振荡区间,开始在20000—40000元/吨进行波动,市场参与度有所提高,日间涨跌幅度在2%左右;自2006年开始,铜价处于快速拉升阶段和高位振荡区间,价格维持在40000—80000元/吨,投机资金大量介入,市场参与热情高涨,价格波动剧烈,沪铜日间涨跌幅度超过2%,并且触及4%涨跌停板的频率开始增加,显示市场流动性风险有所加大。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到以下结论:自2004年开始,随着铜价的上涨及投资者的增多,沪铜期货日内涨跌幅度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为了印证以上的结论,我们选取2001年至2008年沪铜主力合约收盘价格的全部历史数据,利用GARCH模型对沪铜日内波动率进行模拟检验,模型具体公式如下:

  检验结果显示,在10%的置信水平下,参数均显著,GARCH(1,1)模型很好的拟合了数据,表明沪铜期货主力合约日内波动率具有以下特点:自2004年之后沪铜日内波动率变大,2006年之后再次加剧,这与此前的结论不谋而合。

  GARCH模型参数均满足检验

  GARCH模型对波动率的测算表明沪铜期货波动率明显增大

  既然沪铜期货涨跌幅、市场参与度和日间波动率均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那么沪铜期货的涨跌幅设置,理应跟随沪铜期货合约的波动率而进行适时调整,但截至去年国庆极端行情发生之时,沪铜合约涨跌幅设置仍沿用多年以前的标准,显然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有进行调整的必要。

  2.三个跌停板之后的制度设计有待改进

  沪铜涨跌停板幅度不仅设置偏小,而且上期所对连续三个涨跌停板的合约采取停牌交易一日的措施,我们认为不能很好地释放风险。沪铜“连续三个涨跌停休市一天”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早期,由于当时期货市场规模较小、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国内市场一些投资者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就可以控制某个期货品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期货市场开始实行“连续三个涨跌停板休市一天”的做法,目的是为了有充足的时间调查某些不法行为。

  这种措施对于保持我国期货市场平稳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逐步发展,国内期货市场相关品种与国外期货市场相关品种联动性逐步增强,早期存在的种种弊端正逐步消除。特别是近几年,《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颁布后,随着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一户一码制度、开户实名制等监管措施的实施,市场日益规范,期货品种被操纵的概率正在不断降低。曾经发挥过重要风险控制作用的“连续三个涨跌停休市一天”的做法显然没有必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铜是国内主要上市期货品种也是国外期货市场非常成熟的上市品种,国内外市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单纯依靠操纵国内市场来获利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结构越来越合理,期货市场不仅存在着大量的中小散户,不少大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也参与到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和套利中来,客户结构日益多元化,期货品种的市场深度也不断增加,这使得期货市场被操纵的可能性不断减小。

  第三,最重要的是国内铜出现停板行情,一般是市场出现单边下跌或上涨,且国内外比价差距非常大,国内休市一天后,与国际上的价差不但不会缩小,大多数情况下还会扩大,结果导致境内外联动加剧,风险不但不能化解,反而会进一步累积风险。

  正是基于以上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得“连续三个涨跌停休市一天”以防止价格操纵的做法逐渐成为期货市场发展的障碍。在2008年10月的极端行情中,交易所现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化解风险的作用,但也给期货市场造成了以下问题:期货公司和投资者因为交易所具有选择强平和调整涨跌停板的两种制度选择,而不同的做法在化解风险时须采取不同的措施,这样会让期货公司和投资者无所适从,甚至错失化解风险的良机。

Total:3123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