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调整燃料油消费税通知。对于这一期待已久的政策,专家认为直接受益者将是地方炼油企业。另外,此次免税政策的导向明确,有利于提高炼油企业从事燃料油深加工的积极性,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资金投向燃料油化工行业。 燃料油消费税政策调整出台 扶持石化产业 8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调整部分燃油消费税政策。要求2010年1月1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国产燃料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 早在2009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当时由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运行,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柴油、航空煤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全部上涨至0.8元到1元每升。这一政策使得消费税猛增,提炼燃料油的利润被大幅度挤压,以每吨燃料油征收消费税812元计算,加上增值税,地炼总共增加了950元/吨的成本,企业被迫承担了200元/吨以上的额外成本。据业内人士透露,燃料油消费税大幅提高导致当时全国地炼企业中约有90%的产能处于停顿状态。 今年6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其中包括众多化工产品,涉及农药、磷化工、基础化工原料、塑料、橡胶等行业,导致相关企业利润下降。 此次两部委联合调整燃油消费税也被视为对前一段时间取消化工产品出口退税的一种税收补偿。我国调整燃料油消费税也是对中东乙烯进口冲击的提前应对。2008-2013年,中东地区乙烯产能年均增加近400万吨,到2013年将新增乙烯产能1600万吨/年,约占世界乙烯新增产能的47%。届时全球约90%的乙烯衍生物和70%的丙烯衍生物净出口将来自中东。受来自中东地区具有成本优势产品的冲击,亚洲地区聚乙烯生产商下半年将面临利润被大幅挤压的困境。 燃料油化工鼓励政策明朗 鼓励石化企业释放产能 由于进口燃料油可以替代原油,因此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燃料油消费税的调整旨在鼓励企业更多地使用燃料油生产化学品。 国内地方炼厂以加工燃料油为主,但自从去年国家提高消费税后,该业务受到较大冲击。部分地方炼厂从而寻求与国企联手获取原油来降低成本,或转向其他业务以寻求更大利润。分析人士认为,该政策旨在扶持乙烯等石油化工产业,也是对前一段时间取消化工产品出口退税的一种税收补偿。取消出口退税使得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加,而此次取消燃料油消费税则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成本。也可以看出,国家是在鼓励发展乙烯、芳烃等产业。 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10年1-7月,国内原油总体进口量大幅攀升了24.21%,达到1.396亿吨;然而前7个月我国共计进口燃料油1407.7万吨,同比下降12.31%。从国内近3年来的燃料油表观消费量数据来看,2007年为4344万吨,2008年3664万吨,2009年3400万吨,一直呈下降态势。今年上半年我国燃料油消费仍在萎缩,今年前6个月,我国燃料油表观消费量为1832.45万吨,同比减少4.80%。 在燃料油化工的产品中,乙烯无疑是最值得关注的,中国是乙烯的消费大国。但我国乙烯自给率低,发展相对缓慢。安信证券报告指出,2010年,即使我国新建和扩建的乙烯装置全部投产,乙烯消费缺口仍达1374万吨。此次国家调控的短期意义在于,在市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鼓励石化企业释放产能以缓解供求矛盾。尽管燃料油生产乙烯在我国乙烯产量中占比不高,但取消消费税将显著增加相关企业利润,其指向意义远大于其实际意义。 地方中小炼油企业将直接受益 带动下游产业降低成本 直接受益于这一政策的是生产乙烯、芳烃类的地方炼油企业。免税政策的导向明确,对燃料油化工显然是一大利好,未来这一行业的资金投入有望出现较大增长。而对中石油和中石化这样的主营企业来说影响有限。 国内加工燃料油的主力军是地方炼厂,大都在生产乙烯、化工方面技术相对薄弱。但近年来,不少地炼企业相继上马了一些丙烯装置和芳烃装置,只是产能相对较小,芳烃装置产能也就两三万吨,而丙烯装置也多在10万吨以下。这一政策的出台有望帮助地方炼油企业摆脱困境。从长期来看,这一政策势必会提高乙烯、芳烃类产品供应,弥补缺口。部分企业会降低汽柴油生产转向加大乙烯类产品生产,间接影响石化类行业产能布局。 金鹏期货研究所副所长张小磊认为,此次燃料油消费税调整有助于抑制过快上涨的能源化工价格。政策鼓励燃料油深加工,不仅缓解国内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供给不足的局面,还使得以乙烯和芳烃为原材料的下游产业消费成本降低,间接受益,从而减少出口端压力。张小磊预计,短期内不会出台调整原油消费税的相关政策。业内人士认为,中石油中石化主要以原料油生产乙烯和芳烃类化工产品,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其效果则不甚明显。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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