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期货股票期权专家 >> 投资机构专家

唐福全:正确理解期现套利与期现基差的关系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0-09-09 11:26:52 来源:国泰君安期货 作者:唐福全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套利交易者的角色至关重要,正是由于套利交易者的存在,才使得市场的报价中存在极少的套利机会。股指期货上市以来,期货和现货之间保持较高的相关度,套利交易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目前市场对于期现套利机会的判断通常都采取期货和现货之间基差的大小来定义,基差为正且超过套利成本时认为具备正向套利机会,即可做空期货买入现货,反之则做多期货,融券卖出现货,待将来基差缩小时平仓获利了结。但是,这种采用传统的基差进行直接判断套利机会是一种非完美套利,而且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方向性选择的交易行为,存在巨大的价格波动风险,会给套利交易者带来很大的风险,需要套利交易者充分注意。

一、经典无风险套利定义规则

股指期货无风险套利方法是指在判断市场某一时刻存在套利机会,瞬间进入期货和现货市场进行交易,以锁定一个无风险收益,这个无风险收益获得的保障是期货和现货的价格在到期交割时,两者价格一致,此时,在期货和现货市场反向平仓,获利了结。期现套利的理论逻辑基础可以总结为:(1)通过到期交割日收敛的两个价格,考虑套利成本后,期货现货同时开仓;(2)持有至到期,两个价格收敛归一,平仓了结,获得的收益不会暴露在巨大的价格风险下,是无风险收益。

二、用传统基差大小判断套利机会有较大的价格风险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价格定义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从股指期货上市以来,共有四个合约顺利完成交割,交割日期分别为5月21日、6月18日、7月16日和8月20日,交割合约分别是IF1005、IF1006、IF1007和IF1008合约,交割价格分别为2749.46点、2717.50点、2595.79点和2911.75点,参与交割的股指期货的收盘价与价格价格之差分别为0.34点、-0.70点、0.21点和-0.15点,这表明期货和现货之间价格走势良好,保证期货合约的顺利交割。另外,股指期货和现货之间的基差分别为-18.99点、20.63点、-20.13点和13.27点,从四个合约价格基差可以看出,传统基差定义得出的结果在到期交割的时候并不收敛于零,那么,目前市场上以传统基差大小来衡量是否具有套利机会就存在极大地风险,比如当基差为20点的时候,套利交易者开始正向套利开仓操作,但市场很可能一直保持20个点左右的基差,甚至更大,在到期交割的时候,基差仍然很大,并不收敛于零。

在股指期货期现套利交易中,一定要清晰期货和现货收敛的概念,从总体趋势上来讲,期货收敛于现货,从具体数据上来讲,股指期货收敛于过去两个小时现货的算术平均值,而不是收敛于现货的即时价格,期货与现货的基差不一定为零,在理论上,应当是期货与现货过去两个小时价格平均值之差为零。

三、股指期货期现套利新的衡量标准

基于传统基差定义方法,即股指期货价格减去现货价格带来的价格敞口风险,有必要提出新的建仓标准,以供套利交易者使用。本文提出定义“调整基差”概念:调整基差=(股指期货的价格)-(沪深300指数过去两个交易小时价格的算术平均值)。采用调整基差作为衡量标准,考虑套利成本之后,从四个交割合约的交割情况来看,可以调整基差基本收敛于零,在理论上保证了获得无风险收益,同时,不存在任何价格暴露敞口的风险。即在建仓的时候,套利交易者需要看的标准的调整基差的大小,如果调整基差处于套利需要的各种交易成本之外,便可进行套利交易,持有至到期,平仓了结,便可获得无风险收益。

四、关于股指期货期现套利调整基差方法的两个建议

股指期货调整基差的计算需要高频数据和较好的硬件基础提供支持,相关软件开发企业可将这个指标设定在软件中,以供套利交易者使用。另外,股指期货调整基差方法现货建仓难度较大,甚至很难实现,因为不可能在现在的情况下去购买过去两个小时的现货组合价格,所以可以采取当调整基差指标出来之后,即同时操作期货和现货,在到期交割时候,在交割时点之前的两个小时均匀平仓现货组合。当然,如果在到期交割日之前,已经出现足够的大套利空间,即可平仓了结。

责任编辑:刘健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