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深入和广泛,商品和资产价格大幅下跌,中信泰富、中国国航、东方航空、深南电、中国远洋等企业利用衍生品市场进行所谓“套期保值”操作导致巨额亏损事件频发,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使部分人士对衍生品市场甚至对期货市场套保功能产生了怀疑。 一、套期保值概念的澄清 凯恩斯和希克斯认为,期货交易中的套期保值是指在期货市场建立与现货市场方向相反、数量相等或相当的交易部位,以此来转移现货交易的价格波动风险。一旦现货市场上出现对交易者不利的价格变动使交易者蒙受损失,交易者可以用期货市场上的盈利来弥补现货市场上的亏损。沃金认为,套期保值实际上是避免了现货市场价格变动较大的风险,而接受了基差变动这一相对较小的风险。现代套保理论则将现货头寸和期货头寸视为投资组合,将期货合约视为一项与现货交易结合起来的潜在资产,通过期货与现货的组合操作,实现组合收益风险最小化或者效用最大化,套期保值者可以针对市场变化随时调整期货交易的数量。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CBOT在规章制度中也针对套期保值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见美国联邦监管法典第十七部分商品和证券交易条款;CBOT规则559条款):真实的套期保值交易或者保值头寸创建应该意味着在任何合约市场或者在商品期权市场上,为了一个远期交货合同而进行的交易或者持仓的创建,在这样市场上交易的展开或者持仓头寸创建通常反映了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在现货市场渠道上合同签署或者在实物营销渠道中持有实物现货的替代,而且这种替代操作有助于一家商业公司从合理和经济的角度来降低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 因此,真正的套期保值交易,现货经营和期货交易品种相同或相关,方向相反,数量相当,时间是相当或相近,目的是锁定企业能够或愿意承受的成本或利润,以上五个要件不能少(其中目的决定前面四个要件的实际操作)。套保的效果要由期现货盈亏合并计算得出,强调任何某单一方面的盈利都是对套期保值不正确的理解。如果企业进行的期货交易行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套期保值交易,并且遵循套期保值基本原则的话,那么企业在期货市场上的盈亏一定对应着现货市场上的亏盈,就很容易正确地核算出套期保值的效果来,且不会给企业带来超出其现货保值额度的损失。相反,投机是通过对价格走势的预测来进行交易,期望获得价差收益。二者区别在于:套保旨在防范风险,投机意在获利;套保必须针对需要保险的目标,交易方向受限制,投机纯粹为了获利,交易方向没有限制。企业为套保而参与那些附带对价条件的合约不能算作套期保值。 二、对上述“套保”的认识和评价 中信泰富和中国国航两个事件均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衍生品市场交易不当而遭受巨额损失,其性质应为“对赌投机”而非“套期保值”。 第一,从交易目的和合约内容实质上看,都带有明显的投机性。中信泰富买入累计期权的初衷是为了对冲投资澳洲矿业项目的外汇风险(澳元升值风险),但从合约内容上看其为了回避有限的汇率上涨风险却附带了在汇率下跌时可带来巨大敞口风险的对价协议(按约定汇率双倍买入),在期权市场的做空行为使其实际上成为国际市场上大型金融机构才能承担的角色——发售期权的庄家,在买进看涨期权同时进一步赌注澳元汇率不会下跌,其强烈看涨澳元汇率并期望从获取高额利润动机由此可见。中国国航通过买入看涨期权锁定原料成本的愿望可以认定为套保,但其基于牛市判断由于贪图权利金而卖出看跌期权,在规避了油价上涨产生的风险的同时,也成为期权的庄家,产生了一个新的价格下跌的敞口风险。 两公司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其订立的合约如分为两部分的话,前半部分买入看涨期权可以看作出于保值的愿望和行为,但后半部附带的作为前半部合约对价的卖出协议,使两公司都成为期权的庄家,从而使整个交易成为投机交易。从这个角度看,两公司的投行对手才是真正的资产“保值”者,他们以合约前半部条件为“权利金”,购买了一个“看跌期权”,从而规避了资产价格下跌的风险。实际上,目前一般认为,累计期权本身就是投行利用专业优势和定价优势设计的攫取财富的工具,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具有强烈的投机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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