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套利与套期保值、投机是期货交易的三大主要方式。所谓期货套利交易,就是套期图利的简称,简单来说,指的是在买入或卖出某种商品(合约)的同时,卖出或买入相关的另一种商品(合约),当两者的差价收缩或扩大到一定程度时,价差的变化使交易整体获利,进而平仓了结的交易方式。这是套利交易的原始定义。 套利交易的关键之处在于价差。在一般情况下,同一个商品的远期期货合约的价格会比近期期货合约的价格高一些,这之间存在一个价差,这个价差同套期保值中的基差原理一致,是由于远期交割的商品需要更多的仓储成本、保险费用和利息费用,这个价差一般称之为理论价差。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远期合约和近期合约两者的价差并不一定维持在理论价差的附近,在某些时候,两者价差可能远大于或小于这个理论价差,甚至在某些时候会出现近期合约价格高于远期合约价格的情况。一旦两者价差远离这个理论价差,期货市场就会存在套利的力量,使其回归这个理论价差。 一、原始套利理论及创新发展 原始的套利理论把套利主要分为期现套利和价差套利两种。如果投资者利用期货和现货市场上不合理的价差分别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买入(卖出)和卖出(买入)进行交易,可以称之为期现套利,这种套利相当于对当月到期的期货合约与一个同品种的远期合约进行跨期套利交易,期现套利是最常见的套利方式之一。 而价差套利是利用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的不合理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价差套利可以分为三种套利方式:第一种是跨期套利,是指在同一市场上买入、卖出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将期货合约对冲平仓获利。第二种是跨品种套利,是指利用相关品种之间的期货合约价格差异进行套利,买入、卖出的相关品种期货合约需同一月份交割。第三种是跨市套利,是指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交易所)内买入、卖出同一月份交割的同种商品进行套利的套利方式。 随着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套利交易机制也在不断创新。现代的套利交易从套利机制上,可以分为内因套利和关联套利两种套利类型。所谓内因套利,是指当商品期货投资对象间价格关系因某种原因过分背离时,通过内在纠正力量而产生的套利行为。属于内因套利的有以下几种:期现套利,比如玉米的期现套利;同一品种的跨期套利,比如白糖1105和1109的跨期套利;同一品种的跨市场套利,比如国内外铜的进口套利等;上下游产品关系套利,比如大豆与豆油、豆粕的压榨套利等。而关联套利是指套利对象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因约束,但价格受共同因素主导,但受影响程度不同,通过两种对象对同一影响因素表现不同而建立的套利关系称之为关联套利。属于关联套利的主要是价格有关联性但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跨品种套利,比如农产品中大豆与玉米、豆油与棕榈油的套利,基本金属如铜、铝、锌之间的套利,还有金融衍生品跨市跨品种套利,如不同国家的股票指数套利。 二、内因套利与关联套利价差结构分析 作为现代期货套利交易的两种主要类型,内因套利和关联套利的套利机制存在很大不同,以下将分别分析两种套利的价差结构。 1.内因套利 由于内因套利是对两个合约因价差过分背离而产生的一种纠正力量,因此内因套利的存在需要两个重要前提:第一,内因套利需要存在价差收缩的机制,即在正常情况下,所投资的合约存在一种约束因素,使不合理的价格关系经历一定的时间后总会趋于合理;第二,期货市场是有效的,即资源总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得到有效配置,资金的喜好或市场价格的外在表现能有效推动价差回归正常。这也就形成了一个内因套利的理论基础,即内因套利的投资合约的价差是波动的。即使在某一时刻价差远离正常价差,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会回到正常价差附近,也就是说,内因套利的价差值是围绕其正常的理论价差波动。 内因套利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可操作的。首先,介入时价差需要已经偏离正常水平到高低价差区间,因为内因套利是通过将价差从其偏离状态回归到正常水平而获利,因此只有当价差偏离正常水平较大时,才能获得较大收益。如果价差接近于正常水平,即使实施了套利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也是极有限的,甚至由于手续费的存在而出现亏损的情况。其次,确定所投资合约的价差波动是有限的,而自己的资金是充裕的。即使当价差已经远离正常水平的情况下,由于可能存在短期极端的行情,价差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往不利的方向发展,如果这个不利的波动过大,或者资金无法及时补足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亏损时,将会因为期货市场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使套利头寸部分或全部被交易所强平,导致套利失败。再次,持仓是可以向后延期的,由于价差的回归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而合约有一个确定的到期交割时间,因此当某合约到期时,价差尚未回归正常水平时,就需要通过延期使套利继续下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总结出内因套利盈利的基本原理:谨慎选择有限波动差价两端的极端机会,提高胜算率来保证交易的成功,即使出现意外,也可以通过现货处理、向后延期等办法来抑制亏损。 2.关联套利 关联套利又可称为对冲套利,由于套利双方不存在一个约束其价差回归正常水平的要求,且两者价格受一些共同因素作用,有同涨同跌特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因此,一段时间内价差运动表现为不断缩小或者不断扩大,价差特点为发散性。基于以上原理,关联套利的理论基础可表述为:第一,供需关系决定商品的价格趋势,供需关系的紧张程度决定价格趋势的强度。第二,价格趋势在没有受到新的力量作用时,会保持原来的方向。第三,基本面不会在一天之内改变,如农产品供应的年周期性和消费的广泛性,对于工业品而言,也存在一个较长的生产周期。 关联套利实际上属于受相关关系约束之下的两种投机交易的对冲,因此,在关联套利中只需要买入相对较强的品种,卖出相对较弱的品种。在关联套利中要遵循一般的投机原则,即要正确合理地解决套利交易中的三要素问题:方向、买卖价位和买卖量。在进行关联套利交易时,虽然价差不直接影响套利的操作性,但依然需要注意几个原则。首先,总是买入供需关系相对紧张的品种,而对应卖出的总是供需关系相对宽裕的品种。因为供需关系决定商品的价格趋势,供需关系的紧张程度决定价格趋势的强度,基本供需关系决定了套利方向。其次,总是买入供需关系相对紧张的但处于价格低谷的品种,而对应卖出的总是供需关系相对宽裕的但价格处于相对高点的品种。因为根据投机的一般原理,做多行为应在涨势过程中的价格弱拍区买进,而抛空行为应在跌势过程中价格的强拍区卖出。所以关联套利要研究套利对象之间的相对强弱关系,以解决套利交易三要素中的何时进场交易的问题。再次,总体价格趋势的方向与波动弹性较大的品种相一致,否则就要考虑套利头寸中的套头保护问题。 综上所述,关联套利盈利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追逐比价(或差价)趋势的办法,将错误操作的损失通过止损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将正确操作的利润尽量放大,从而达到“赚多赔少”的总体目标。 责任编辑:刘健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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