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会员单位从10月25日起,对客户使用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信息实行报备。 在通知中,上期所将“由计算机按照事先设定的具有行情分析、风险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自动下达交易信号或报单指令”定义为程序化交易。要求会员单位报备的信息包括程序化交易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交易编码、开户时间),所使用的远程交易席位,所使用的程序化交易软件基本信息以及程序化交易软件基本功能等内容。通知明确,对于存在不报、漏报、未及时报备程序化交易等情况的会员单位,交易所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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