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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泱:去尾对冲套期保值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09-04-17 17:46:33 来源:期货中国 作者:吴泱

  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的共同点是两者都是在将来某个确定的时间按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项标的资产的协议。但不同的是,期货合约通常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需要进行逐日盯市的当日无负债结算,而远期合约则在场外交易市场(OTC)进行交易,不需要进行逐日盯市的当日无负债结算。由于上述结算制度的差别,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时,使用期货合约与使用远期合约数量和效果也不尽相同。对相同的标的资产进行套期保值时,使用期货合约的手数要比使用相同合约规模的远期合约要少,这是因为使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需要考虑“去尾对冲”。

  下面我们用黄金期货卖出套期保值的例子来说明如何“去尾对冲”。假设黄金现货的价格是200元/克,那么根据无套利定价原理,当无风险利率是确定而不是随机的情况下,第T年到期的黄金远期合约与黄金期货合约的价格应该相等并由下式决定:

  F0=S0(1+rf)T

  其中,S0为黄金现货价格,F0为黄金远期合约或黄金期货合约的价格,rf为期限为T年的无风险利率。

  如果无风险年利率为10%,则一年以后到期交割的黄金远期合约或黄金期货合约价格是200×(1+10%)=220元/克。

  假设你有1000克黄金打算在一年后售出,为了在今天就锁定售价你可以通过卖出一年后到期的黄金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时,需要对套期保值进行“去尾”,也就是说,相对于计划一年后卖出的每1000克黄金,你应该卖出小于1000克的黄金期货合约。如果你采用卖出1000克的黄金期货合约的话,那就算是套保过头(Over-hedge)了。如下表所示,当黄金现货价格由每克200元升至201元时,黄金期货的公允价格由每克220元变为221.1元=201×1.10。这样,我们从持有1000克黄金中获得了1000元的收益,但在卖出的1000克黄金期货合约上损失了1100元。 因此,卖出1000克的黄金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就显得有点过头了。

  在上述例子中,无套利的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的初始价格都是220元/克,这使得远期合约及期货合约都是零现值的投资。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远期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的套保比率是1:1,这与运用期货合约的套保比率不同。由于期货合约需要进行逐日盯市的当日无负债结算,而远期合约则不需要,这个差别决定了持有期货合约头寸在任何时候都是零现值的投资,而远期合约头寸则在开仓之后并不一定需要现值为零。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运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需要“去尾”,而运用远期合约进行套保则不需要。

  下面我们考虑一下,在订立合约的第一天,金价马上由每克200元/升至201元/克,会对远期合约的现值产生何种影响。无风险支付为220元/克的远期合约在10%的折现率下现值仍为200元/克,而此时用远期合约来交换的黄金价格已经升至201元/克,也就是说,原来是零现值的远期合约头寸,现在已经具有1元/克的正现值。持有1手远期合约空仓的头寸价值则为-1000元,正好与持有1000克黄金现货所得的盈利相抵消。

  运用期货和远期合约对黄金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如果套期保值的期限比较长、无风险利率比较大的话,那么在运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时就一定要考虑“去尾对冲”,否则很可能出现严重的过度套保。德国金属工业公司就曾因为这样的过度套保导致了13.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德国金属工业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是德国最大的企业集团之一,企业通过51%控股子公司的方式拥有了巨大的石油冶炼能力。该公司承诺,在10年内,其子公司以固定的价格向顾客出售取暖油,这样一来,公司就面临着大量的油价波动风险。为了抵消此承诺带来的风险,公司管理层决定从纽约商业交易所购买未经过“去尾对冲”调整其手数的原油期货来套期保值。1993年9月,石油价格急剧下挫,德国金属工业公司收到了为其期货合约追加保证金的通知,追加保证金所需的金额巨大,以至于很快就超过了该公司销售取暖油的收入。德国金属工业公司被迫通过平仓了结其大量期货头寸,最终导致了13.4亿美元的损失。此次套期保值的惨败直接导致了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更换,学术界也开始研究到底是什么地方出错了。人们达成的共识是,德国金属工业公司采用了错误的套期保值比率——此错误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原本计划用来套保的期货持仓实际上增加了而非减少了公司对油价的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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