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10时,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该市北部新区地税局人和契税征收点申报入库,购房者购房建筑面积为202.73平方米,剔除免税面积后征收房产税6154.83元。 该笔税款产生于某高档社区二手房转让,住宅类型为花园洋房,建筑面积202.73平方米,交易单价13071.5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即9941元/平方米,属于应税住房。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当地消息人士处获悉,该高档房为龙湖集团开发的“江与城”项目,是一套4室3厅3卫的花园洋房。前往契税征收点缴纳该市第一笔房产税税款的,是一个看起来20多岁的年轻人。不过有关该购房者的其他信息不详。 目前北部新区公布的信息没有披露该市首笔房产税的其他细节,不过当地税务部门计划在1月3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首笔房产税的细节性内容。 该市的房产税征收政策规定,“房产税税率采取分档税率:一是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二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目前还无法确认该市首笔房产税应税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由于购房者系新购高档住房,因此按当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获得了100平方米免税面积的豁免,但即使按照102.73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单价13071.57元/平方米,再乘以0.5%的该档房产税税率,结果应为6714.21元。目前还无法确认根据当地公布的公式计算出的结果,与实际缴税额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在何处。 根据当地的房产税政策,今后此房屋的业主每年将缴纳房产税,且初期的房产税按照交易价格计算,3~5年后,当地的房产税将按评估价格计算——如果房价上涨,则其所缴纳的房产税也将增加。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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