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金融期货金融期权 >> 金融期货知道

严谨的期指制度奠定成功基石到期日效应零发生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1-04-22 08:30:56 来源:中国期货网 作者:李建春

沪深300期指市场在制度上的设计借鉴了国外成熟市场的先进经验,一开始便具有了成熟市场的部分特征。

从上市至今,股指期货市场运行平稳,投资者交易愈加成熟,经受住了复杂市场环境的考验。笔者认为,市场的平稳运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严谨的制度设计。学习国外成熟市场,创新于中国国情,沪深300股指期货无论在合约设计,还是在运行制度上都充分考虑到了中国实际,为我国金融期货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通过检视股指期货的相关制度,笔者认为其秉承着“保障市场平稳,提倡理性投资”的原则,极大地提示了市场风险。

从标的指数的选择上看,股指期货选择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在合约稳定性方面具有先天性优势。在众多股票指数中,沪深300指数广阔的市场覆盖,使得其具有很强的市场代表性,能准确地反映各种股票的价格对整个股市行情的影响,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沪深300指数以流通市值为权重计算基础,使得个股权重能够有效分散,指数的走势能够充分与市场实际流通资金相匹配,具有很强的抗操纵性。股指期货上市一年来,期指与标的指数高度拟合,也没有发生过市场操纵等事件,这充分说明了标的指数选择的合理性。

从合约的设计上来看,相比国外成熟市场的高杠杆和合约迷你化趋势,我国股指期货合约设计上的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会否导致流动性不足在上市前夕仍被市场所担忧。然而,上市后活跃的交易市况充分使得这种担忧是多余的。结合我国国情来分析,以权证为代表的过度投机就一直被市场所诟病,而我国金融期货的起步阶段,以自然人为主的投资者结构仍不完善,较高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的门槛,有助于抑制具有中国特色的“过度投机”。从期指市场一年来运行的活跃度来看,也充分显示了合约设计的前瞻性。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中国期货市场的创新,该制度通过对投资者年龄、学历、财务状况、交易经历等整体进行评估,并且经过测试等复杂流程,确认投资者对股指期货的认知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从实践来看,股指期货高风险的特性决定了对投资者专业度有着更高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避免不了解期货以及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入市,这在全民炒股的中国资本市场有着特殊意义。在提高入市门槛的同时,交易所还制定了限仓制度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有效的防范了风险的集中和发生。

股指期货的“到期日效应”一度被普遍关注。所谓“到期日效应”是指股指期货在到期日对现货市场的异常影响,一般表现在成交量急剧放大和价格的异常波动。从历次交割实践来看,股指期货合约在到期之前都会向次月逐步移仓,交割也最多不过1000多手,交割率较低。期现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未出现操纵最后结算价等现象。笔者认为,取得这样的效果主要归功于科学的交割制度。根据中金所规则,沪深300指数期货以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的最后2小时算术平均价作为交割结算价。在这种交割制度下,要想控制最后两个小时现货指数的走势几乎不可能,这样的设计也大大减少了交割日效应发生的可能,对于市场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投资者结构还是市场深度都有待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李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