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快讯要闻

统计局防泄密 CPI等数据发布时间调整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1-07-08 09:24:56 来源:新京报网

为避免数据产生但尚未发布期间,发生数据泄密的事情,从本月起,国家统计局将调整数据发布时间。据悉,无论月度、季度还是年度统计数据发布时间都提前了2-3天。其中,CPI在数据生产出来后24小时内发布。

国家统计局表示,7月起提前数据发布时间,是因为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需求越来越多,数据发布及时性也越来越高,因此更快发布。同时,也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统计数据发布前被泄露的风险。国家统计局称,将加强数据解读,同时在数据发布前还严格核定和缩减了数据报送和交换的范围,减少了数据从生产到发布之前的涉密人员,进一步严格了涉密数据报送和交换的程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表示,统计数据中最核心的是统计方法的科学性、数据的准确性和发布的快捷性。数据在生产出来后,发布得越快越好。如果采用旧有的方式,在数据生产出来后,还需要发言人准备几天才能发布。从快捷性上来看新的发布方式更好。

他同时指出,任何信息的发布后都应该做好解读并正面回应公众的质疑。现在社会舆论对统计局数据的质疑声很大,调整后的方式减少了发布会环节有回避媒体质疑的嫌疑。

焦点问答

1 尽可能减少泄露风险

问:为什么要调整统计数据发布方式?

国家统计局:之所以这样调整,主要有三点考虑:

一是为了更快、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二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统计数据发布前被泄露的风险。一般来讲,数据从生产到发布的时间越长,中间环节越多,发布前被泄露的风险越大。因此,缩短统计数据生产到发布的时间,有利于降低数据被提前泄露的风险。

三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信息化、网络化发展为进一步提前统计数据发布时间和改进发布方式创造了条件。

2 数据发布时间提前2-3天

问:此次发布方式从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

国家统计局:此次发布方式改进的核心就是尽可能缩短统计数据从生产到发布的时间。总体来看,无论月度、还是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发布时间都提前了2-3天。具体来说:

第一,月度统计数据发布由以前的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改为网络分项发布。工业生产者价格、居民消费价格等月度主要统计指标,力争在数据生产出来后24小时之内发布。

第二,季度和年度数据发布,采取新闻发布会发布和网络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工业生产者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提前到季度和年度新闻发布会前;其他指标数据在生产出来后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第三,加强数据解读。充分利用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力度;必要时,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加强沟通交流。

3 取消月度发布会

问:在2009年举办月度新闻发布会前,国家统计局也是采用按月定期在官方网站发布数据的方式。这次改进和原来的方式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取消月度发布会?

国家统计局:从时间来看,发布时间大幅提前。2009年之前的月度发布,各项指标自每月11日起,每个工作日陆续发布,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现在,各项指标的发布时间基本固定在每月9日左右,并且排除了假日因素,遇周六、周日照常发布。

2009年8月起,国家统计局开始举办月度新闻发布会。由于月度发布会是集中发布,发布会的组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一定程度上延长了数据生产到发布的时间间隔,增加了数据发布前被泄露的风险。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我们对发布方式进行了改进。本报记者 李蕾

回顾

数据频泄密5人被立案

国家统计局方面昨日称,此次调整数据发布方式一大原因在于减少统计数据发布前被泄露的风险。

此前,核心宏观数据在公布前频遭泄露。国家统计局按计划于每月11日前后发布前一月度中国一系列宏观数据,但近年来在官方披露数据前,核心数据便在媒体上传开,这种情况近年来频频出现。

路透社最早于2008年4月11日预测中国3月份CPI为8.3%,该数据与5天后统计局发布的官方数据完全吻合。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就物价指数等宏观数据进行调查,并抢先于国家统计局之前公布数据,已成为一些媒体及相关机构的“例行公事”。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6月14日称,统计局正在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被有关部门带走,正在接受司法调查,而被调查的原因是涉嫌提前泄露宏观经济数据。随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张华伟6月20日在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已经对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数据泄密事件的5人进行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翁建平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