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1日,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式对外发布了《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讯网专门就该《指引》的有内容连线中国期货业协会有关负责人。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引》发布的背景和主要意义? 答: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方针的指引下,在中国证监会不断加强市场基础性和制度性建设的政策推动下,我国期货市场取得了平稳较快发展,上市品种达到了17个,成交金额从2000年的1.6万亿增长到了65.69万亿(2008年前11个月),期货市场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我国期货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开户数已经达到了58万户。但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法人开户数只占约3%的比例,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投资理念和风险控制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投资者教育,尤其是加强对新入市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有利于帮助投资者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此,中国证监会近年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国期货业协会也以“将规则讲透、将风险讲够”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将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引导协会会员尤其是期货公司正确认识和把握投资者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内容,建立投资者教育的长效机制,从制度、组织、人员等方面保障投资者教育的顺利开展,中国期货业协会在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这份《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指引》的发布将有利于指导期货公司和各地方期货业自律组织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当前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新客户不断进入期货市场的背景下,《指引》的颁布对于加强期货公司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意识和理性操作具有现实的意义。 问:《指引》的起草和发布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为增强《指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协会自2008年3月份启动起草工作以来,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并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起草过程中,协会一方面广泛吸收和借鉴了证券业以及国际期货业在投资者教育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另一方面对我国期货业近年来各具特色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同时结合期货市场现阶段快速发展的特点,按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鼓励创新的原则,于2008年4月初形成了初稿。 为进一步完善《指引》内容,协会通过“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座谈会”、发文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业内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协会还得到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证监会期货部以及地方证监局的大力支持。最终,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充分吸收会员单位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指引(草案)》,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问:协会制定《指引》时的主要宗旨是什么? 答:《指引》重在强调期货公司应认真履行产品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帮助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期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指引》还要求期货公司应正确把握期货投资者教育的四个关系,即正确把握期货投资者教育与公司风险控制的关系、期货投资者教育与市场开发的关系、期货投资者教育与期货知识普及和宣传的关系以及期货投资者教育对象与其他市场投资者教育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问:《指引》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指引》是我国期货行业第一部有关投资者教育的自律性规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明确了投资者教育的目的和任务,强调公司应把“风险讲够、规则讲透”作为投资者教育的核心,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规范了期货公司投资者教育的流程,要求期货公司将投资者教育内化为单位的合规运行机制,尤其是在开户环节要重视对新入市投资者的资信调查和评估,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风险揭示义务,使之成为公司规范化管理和合规经营的基础性工作。 三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指引》是在全面总结我国期货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特点并广泛吸收、借鉴证券业及国际期货业投资者教育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对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公司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问:《指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引》共计七章三十二条,分别为总则、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目的和主要任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制度安排、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地方协会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检查与评价和附则。 其主要内容包括对投资者的知识教育、法规教育、风险教育和维权教育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普及期货基础知识;解读期货开户、交易、结算和交割流程及有关规则;宣传期货市场的政策法规;揭示期货投资的风险;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使投资者结合自身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期货品种和投资策略;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帮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 问:在落实《指引》方面,协会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了更好地督促会员开展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协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投资者教育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是专门设立期货投资者教育基金,用于编写教材、制作光盘等投资者教育的宣传材料; 三是建立期货投资者远程教育学院,对新入市和准备进入期货市场的人提供免费的教育和培训课程; 四是要求期货公司专门安排投资者教育的经费预算,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投资者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把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作为期货公司综合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强对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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