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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丰厚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1-09-09 08:34:29 来源:新华网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于2011年9月8日在伦敦共同主持了第四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双方承诺通过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深化在金融、贸易、投资、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全球经济治理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互利的中英经济、金融和经贸关系,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双方在对话中达成以下政策成果:

一、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

世界经济正从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衰退中复苏,但复苏风险和不确定性较大,这需要各国采取紧急行动,加强经济政策协调。中英双方认识到维护金融稳定、恢复发达经济体财政可持续性、缓解欧元区近期市场压力、确保经济增长以及管理新兴经济体面临的资本流动大幅波动和通胀压力的重要性。双方支持二十国集团(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论坛,并重申对G20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的承诺。双方承诺加强政策沟通协调,推动11月份G20戛纳峰会取得积极成果。

今年是中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中国政府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稳定物价总水平,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英国正采取行动支持平衡的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英国政府已采取果断措施削减赤字和恢复经济稳定,这是英国经济再平衡的关键基础。在此基础上,英国经济增长计划提出了有关措施以实现以下四项重要经济目标:建立二十国集团中最具竞争力的税收体制;打造全欧最优的企业创业、融资和发展环境;鼓励投资和出口以促进经济更加平衡;提高劳动力教育水平,建立欧洲最有弹性的劳动力队伍。

二、金融监管、发展及合作

双方将继续在多边论坛上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合作。两国将采取行动提高标准,确保国内监管部门一致实施最新的全球标准,并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特别是,双方承诺:

(1)在巴塞尔协议III确定的时间框架下实施银行监管的新标准;

(2)鼓励各国和地区全面实施G20匹兹堡峰会通过的金融稳定理事会稳健薪酬实践原则和标准;

(3)增强监管有效性,包括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相关原则定期开展银行压力测试;

(4)任何金融机构都不应“大而不能倒”或“复杂到不能倒”,纳税人不应承担处置成本,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应具备更强的吸收损失的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期待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探索新的合作领域。两国央行同意设立专门的对话分享关于宏观审慎政策的经验和新观点。

双方欢迎英国金融服务局与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已建立的强有力的双边监管联系,并承诺继续深化合作。为落实第三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中国银监会和英国金融服务局通过双边监管对话机制增强了持续合作关系,对话内容包括压力测试、流动性监管及跨境监管等。作为政策交流的定期机制,银监会和金融服务局期待进一步进行此类年度双边对话。

英方欢迎中国的金融机构根据英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独立监管和审批在英国开展业务,中方同意支持符合条件的英国金融机构在中国扩展业务。

(1)英国保柏集团(BUPA)申请进入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目前中国保监会正对该申请进行评估。

(2)渣打银行(中国)将与黑龙江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战略合作协议,向黑龙江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9亿美元贸易授信,支持黑龙江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贸易业务和资本市场业务。

(3)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在英设立子行,目前英国金融服务局正对该申请进行评估。

(4)近期英国金融服务局同意中国交通银行在英设立子行。

双方重申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公司(包括私营公司和已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海外存托凭证形式在伦敦上市。双方期待更多的中国公司到伦敦上市。双方同意启动中英资本市场审计监管合作谈判,争取达成合作协议,促进两国资本市场共同发展。

中方将积极研究和推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对外开放问题。

中方欢迎合格的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银行经批准建立银保合作伙伴关系。

中方继续欢迎包括英国在内的获得人民币业务执照的外国银行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加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双方欢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于2011年初启动中国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牌照的市场化评价机制。中国欢迎中资金融机构以及包括英国在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平等参与市场化评价,并即将基于公平、开放、公正的评价结果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双方欢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和英国德纳罗印钞公司最近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同意加强在防伪领域的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和扩展在金融部门改革和发展领域技术合作以及联合课题研究方面的重要项目,具体包括:

(1)政府和公司债券市场发展;

(2)资本账户管理改革;

(3)金融市场创新在利率市场化中的作用;

(4)私募股权投资;

(5)低碳融资研究合作;

(6)外资银行监管环境的合作项目;

(7)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保险。

双方欢迎私营部门对发展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和该市场最新发展情况的兴趣。双方同意监测未来进展,必要时通过参与双边对话以及与其他当局的对话,支持未来该市场的发展并解决可能产生的金融稳定风险。双方认为,在伦敦开展一个私营部门参与的、旨在促进发展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联合合作项目,包括分析和探讨供需源头和潜在的监管合作领域,将有助于对话的进行。

三、中英贸易和投资关系

双方重申致力于进一步促进和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特别是实现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同意2011年年底前在英举行中英经贸联委会第十次会议。双方同意中国商务部长将率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英并举行中小企业论坛,以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国总理会晤时的提议。

双方欢迎对方能源企业增加对本国能源部门发展的投资和参与。

双方欢迎香港置地公司(怡和集团子公司)中标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王府井国际品牌中心项目,并计划将其打造成一个高端的综合性商业中心。

双方欢迎对方航空公司申请运营新增航班,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此提供协助和支持。英方认识到最近中方主管部门在中国繁忙机场时刻分配方面的有益支持,并同意在欧盟和英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中国的航空公司在英国繁忙机场的时刻申请给予支持和帮助。

双方欢迎在《中国商务部和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关于可持续城市合作倡议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两国在可持续城市合作领域取得的积极进展,欢迎中国杭州市成为第四个中英可持续城市合作试点城市,双方将共同推动可持续城市发展和节能环保成为中英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双方也将继续加深区域城市合作,共同落实近期续签的《中国商务部和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关于在中国区域城市发展贸易和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方欢迎英国企业对包括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内的地区进行投资。

双方同意深化在竞争政策、打击贿赂和其他商业环境问题上的协作,以维护自由、公平和开放的国际贸易和投资市场。双方同意进一步讨论英方提出的英国公平贸易办公室和中国商务部在竞争政策领域的谅解备忘录文本,加强相互理解,提高实施竞争政策的能力。

双方鼓励两国企业加强在第三国的商业合作,并为合作提供帮助和便利。

双方认识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对促进创新和鼓励双边贸易和投资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高技术领域。中英两国相关主管机关同意,共同筹备今年两国总理会晤时宣布的双边知识产权研讨会。该研讨会有部长级官员参加,将启动一项高级别的知识产权非正式专题对话,以加强对各自知识产权政策和关切的理解。对话将制定切实措施,以改善知识产权环境,从而推动相互贸易和投资。

双方重申在科技合作联委会上达成的共识,共同努力加强高水平研究的合作,特别是在当前优先领域,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食品安全和人口健康领域的合作。双方承诺加强对彼此创新政策和措施的理解,推进合作创新关系,加强技术转移合作,促进双方技术转移网络和创新中心,包括英国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火炬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合作关系。两国将共同努力挖掘合作潜力,通过现有机制和资金继续发展伙伴关系和具体项目,同时审议通过新的机制。双方将举行一系列研讨会,在2012年开始实施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食品安全和人口健康优先领域合作中确定关键研究问题和潜在合作领域。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税收政策交流与沟通,包括就两国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遇到的税收问题进行讨论。双方对最近中英双边税收协定的全面重新修订表示欢迎,此协定将鼓励更多的贸易和投资流动,双方期待其生效。双方同意继续以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和国际联合反避税信息中心为平台,加强双方在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方面的合作。

中英海关致力于促进贸易安全和便利。双方都是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项目的发起者。双方同意继续推动试点项目第二阶段合作,以进一步测试中欧之间供应链的贸易安全和便利。双方同意基于在打击走私行为等非法贸易领域已取得的显著成果,通过加强数据交换和互助进一步巩固相关合作。

英方重申支持欧盟及早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并将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

为加强中英双方在宏观经济政策及中长期经济增长战略领域的交流,双方欢迎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英方9月8日在伦敦召开的首次“经济增长与合作部长级交流”。在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前后开展的这一交流将重点围绕两国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进行沟通,探讨两国经济的互补性以及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的领域,特别是在双向投资和技术创新领域探索新的合作方向。

双方努力保持并发展目前的可持续农业发展合作。双方将充分利用中英可持续农业创新协作网这一合作平台,推动中英粮食安全合作行动计划的落实和实施,探讨中英合作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途径和方式,促进中英两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球粮食安全贡献新的力量。

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英国卫生部(负责规范医务从业者)和英国药品和保健产品管理局(负责产品规范)同意开展定期磋商,加强中医药领域的合作。

双方将在中英可持续发展对话机制框架和英国国际发展部发起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框架下,继续探索利于全球发展的自然资源和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领域的合作,扩大对话交流,加强研究和科技合作。

双方认识到两国开展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潜力,并将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在该领域的投资与合作。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将成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中方将组织中国企业参加2011年11月举行的英国基础设施中国投资者大会。

英方欢迎包括中国金融机构在内的中国企业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直接投资英国的基础设施项目或投资与基础设施相关的债券和基金。双方将探索增加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方式。

双方认识到需要继续双边合作增加双向贸易和投资以促进低碳发展。

双方认识到两国在低碳政策上已开展务实合作的重要性,并同意在2011年秋季就中英气候变化合作续签谅解备忘录,进一步推进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该谅解备忘录将为双方未来五年深化双边气候变化合作提供指导。

双方欢迎于2010年在北京成功举办的中英能源对话,以及在第四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期间签署关于加强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进一步在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双方期待于2011年秋季在伦敦举行中英海上风电研讨会。双方同意探讨联合开展能源项目的机会。

双方重申,确保低碳合作谅解备忘录(于2011年1月签署)对湖北、重庆和广东三个低碳试点的成功发挥积极作用。双方承诺,同意在今年秋季晚些时候达成一项指导伙伴关系工作的行动计划。

双方欢迎英国外交部继续对双边低碳项目合作予以支持。两国同意在包括碳市场政策与管理培训、低碳产品及低碳企业评价指标、气候立法等在内的低碳政策领域,批准开展15个以上的联合新项目合作。

双方认识到低碳和绿色政策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经济增长的至关重要性,并同意就上述领域之间的联系加强对话。英方愿就英国电力市场改革、建立绿色投资银行及通过“绿色交易”提高家庭和企业的能效等问题与中方进行信息交流。

四、国际经济政策协调

双方将秉持自由贸易立场,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并致力在进一步减少贸易壁垒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双方同意世界贸易组织在抵制贸易保护主义方面的重要性,并承诺继续履行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尤其重要的是,双方同意各国应限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并只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情况下使用。双方致力于通过产业界对话解决贸易摩擦,寻求互利共赢。

双方对多哈回合现状和日内瓦谈判进展缓慢表示失望。双方均认为,在12月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应放弃为最不发达国家达成尽可能多的成果的努力,并强调将继续支持多哈回合谈判。双方都认识到,为确保未来取得更实质的进展,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在与多哈发展议程授权保持一致,锁定现有成果,探索所有选择基础上,就2012年及以后推进多哈回合谈判的清晰路径达成一致意见非常重要。

双方继续致力于为包括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在内的投资开放市场,遵循公平和非歧视的投资政策和立场,并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双方一致认同有效和合法的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性。国际金融机构应反映经济现状,应通过合理改革来确保其能够履行职能。两国同意进一步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多边监督,包括通过更明确的授权和问责框架,以更好地识别全球风险;金融稳定理事会应加强能力建设和治理,以完善金融监管和对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双方应共同努力,推动完善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的有效性。两国同意加强合作,于G20戛纳峰会前在G20中促进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认同纳入特别提款权的货币应为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广泛使用的货币。英方支持人民币扩大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的使用,以及人民币适时纳入特别提款权。

过度上涨和波动的能源价格危及全球经济复苏,有可能加剧能源性贫困,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因此,双方同意通过双边努力和国际组织协助,减少能源价格波动,确保能源供给持续满足需求。

双方均认为,发达国家动员气候变化资金对发展中国家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英方重申,将于2011-2015年支出29亿英镑用于气候变化融资(国际气候基金),兑现其在哥本哈根协议下的快速启动资金出资15亿英镑的承诺(2010-2012)。双方认为,推动今年底在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第17次缔约方大会上就绿色气候基金的设计取得进展意义重大。双方期待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深入讨论气候资金的长期来源问题。

责任编辑: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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