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稀土业内,稀土矿业公司超出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部分,有“无票稀土矿”之称。近期,证券时报记者在赣州调查稀土产业现状时发现,无票稀土矿的存在广为人知,其产量甚至已接近国家给该地区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不过,许多正等米下锅的稀土分离企业却选择了驻足观望,宁愿停产也不愿意采购无票稀土矿继续生产,一则因为《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22条”)等行业整顿政策的执行“不像在走形式”;二则因为其手上或多或少有部分稀土成品库存,不断飙升的稀土价格给这些企业吃了定心丸。 “指令”内外 赣州仅有一家从事稀土矿生产的公司,即赣州稀土矿业公司。2011年,赣州稀土矿业公司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是8600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家手握88本采矿权的公司今年只开采了8600吨稀土矿。 在记者的调查过程中,多位稀土界人士向记者传递了赣州稀土矿业公司今年的实际产量要超出指令指标的声音。一位不愿具名的稀土厂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实际生产出来的稀土矿要远大于8600吨,估计国家的生产计划只占实际生产量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即赣州有可能有将近一半的稀土矿为无票稀土矿。 记者曾试图采访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及龙南县稀土工业管理局,但相关方面却以“市委宣传部有口谕”的说法予以回绝。 对于无票稀土矿的存在,中国稀土学会秘书长林志鲁给记者的解释是“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存在平衡问题”。生产计划的指标缺乏法律手段的执行,相关政府部门也缺乏实际生产的统计数据。因此,在地方势力的保护下,无票稀土获得了生存的土壤,也被业界所认可。 这种无票稀土矿,虽然大家都知道没有法律保障,但是却能在稀土界得到默认。这一切,均源于稀土生产计划指令的变迁。 2007年,是我国加强稀土资源管制的行业分水岭。在此之前,稀土资源面临着乱采滥挖、产业无序发展、环境破坏严重等诸多问题,但从这一年起,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计划,由指导性改为指令性,由工信部下达。 从计划到指令,是国家对稀土资源保护性开采的一次政策性强化,但这一指令却缺乏监督和执行。 为确保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全文共22条,业界俗称“国22条”。“国22条”指出,要实施严格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编制、下达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稀土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赣州一家稀土公司的总工程师告诉记者,“国22条”是国家政策对稀土潜规则一次提前预警,但这部分无票稀土矿仍待市场消化。所以现在的市场上,购买无票稀土很容易,但真正的有票稀土货源却很少。 “国22条”前后 和以往年份不同的是,今年稀土矿奇缺,而无票稀土矿的价格比有票稀土矿低数倍,对正等米下锅的稀土分离企业来说,无票稀土矿显然有着很大的诱惑力。 上述稀土公司的总工程师告诉记者,购买无票稀土矿一吨10多万元就够了,有票稀土矿50万元一吨都买不到。但如果这些无票稀土矿做成稀土氧化物,市场上的价格却相差不大,以镨钕为例,有票稀土矿的成品目前的是价格是100万元/吨,无票稀土矿的成品就只需要70万元~80万元/吨。 但记者了解到,自“国22条”颁布后,赣州稀土分离企业大多选择了停止购买无票稀土矿,红金稀土公司便是其中之一,该公司的工程师陈智(化名)对记者称,自4月1日起,由于指令性指标已经用完,公司也停止了稀土原矿的进购。 对于不再进购无票稀土矿,大多数赣州稀土分离企业的解释称:“这一次的"国22条"不像在走形式。”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这些稀土分离企业不再购进稀土原矿的另一个原因是稀土产业链上的高库存。最近一年来,稀土价格飙升,迫使整个产业链都开始囤积库存并惜售,据悉,不少上游企业(包括稀土矿业公司和分离企业)将接近一年的产量统统运进仓库,即使已经堆积到无法再入库的地步都不愿销售。 8月8日,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这项《通知》,赣州稀土分离企业普遍认为,这项政策能否真正执行,将关系到他们今年经营策略的成败。 红金稀土公司上述工程师说:"国22条"指令颁布后,我们停止了无票稀土的购买,遵循了政策。但是,还是有一部分冶炼分离厂,给它的生产计划比如说是2000吨,但是它可能加工了1万吨,另外的8000吨都来自无票稀土矿。如果这些企业没有得到真正处罚,那守规则的企业岂不是亏大了?所以,现在大家都在看政策执行力度有多大。” “自我国加强对稀土资源的监控以来,价格也上去了,大家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国内稀土资源的保护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从国家、民族利益出发,《通知》就应该严格落实;如果地方政府还打着它的小算盘,这一次的稀土保卫战,恐怕又会重蹈钢铁行业老路,越调控,越过剩。”林志鲁对记者如是说。
责任编辑:翁建平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