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目前参与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主要模式,以部分套利策略为辅。目前公募基金开户数目超过40个,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专户产品。考虑到专户理财为非公募产品,其投资人均为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投资者,因此,监管机构不再对专户理财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目的、投资比例、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规定。这为机构投资者在产品中运用股指期货开了方便之门。从我们和基金公司交流得到的信息来看,机构参与期指套保的原因是多样的,参与套保的目的有以下几个: 第一,客户对绝对收益的追求日益增强,证券公司在发行与推荐产品时,“理财产品规避市场风险”的特征已经成为重要的评价指标。在机构选股能力强的优势基础上,加上股指期货套保规避市场风险,获得股票超越股指收益的部分的绝对收益产品模式成为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套保的主流模式。目前市场上公募、阳光私募和券商集合理财已经有多款量化绝对收益产品,大多运用了股指期货的套保来获得alpha,有些产品配上股指期货套利等以增加整体收益。应该说获取超额绝对收益是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套保的主要目的。 第二,对很多大型公募基金而言,需要运用股指期货套保提供流动性。由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数量大,为了规避下跌风险而选择卖掉股票头寸会造成巨大的市场冲击,需要付出高昂的冲击成本。股指期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基金公司在建仓前可以进行买入套保,待建仓完成后结束套保,也可以在卖出股票时先期在股指期货上建立空头套保,待卖出股票后平仓结束套保。还有一些诸如增发的股票,由于其折价买入是以牺牲流动性为代价的,这也需要用股指期货套保规避风险,待增发股票解禁后再卖出结束套保,这形成了当前很多机构的增发套利模式。 第三,在某些情况下,机构产品可能不得不维持一定的现货股票头寸比例,当市场行情不明时,因为无法按照意愿卖出,为避免风险头寸暴露,就需要用股指期货规避风险。 使用股指期货实现绝对收益已经成为市场共识,股指期货的套利产品和部分单边投机策略的应用使得产品收益增加,大大提高对市场的吸引力。股指期货时代已经开启并必将对中国金融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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