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证券日报》曾对黄河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黄河市场)开户混乱作出报道,而随着了解的深入,其隐藏在冰山之下的诸多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2011年10月底,黄河市场福州某代理公司频繁打电话给我,请我在他们公司开户,而我告知他们刚刚在深圳公司代理的黄河市场开过户之后,对方并未死心,最后,在他们的频繁的电话催促下,我用亲属的身份证明再次开户,但两个户头的实际操作者都是我。”投资者林先生(化名)对《证券日报》称,但让他想不到的是,这成了恶梦的开始,因为此后的几番接触后,他在上述代理公司某位员工的要求下签订了委托合同,但没料到的是,在未监管的两个交易日后,他发现账户上凭空蒸发了近9万元,理由是两日内频繁交易1800余次,致使手续费激增。 两地开户一女两嫁 2011年,林先生频繁接到黄河市场业务员电话,邀请他开户,作为一个只有两年炒股经验的个体投资者,最初他并未想过到黄河市场投资,“我一直没有答应,并一度拒接他们的电话,但他们换其他电话继续打,拖了很长时间,我才在黄河市场深圳代理公司开了户,入金5000元。”林先生说,“对方最开始说最低1万元才能开户,但我一直不松口,最后被他们缠的没办法了,才拿5000开的户。因为入金太少,他们只教我如何买卖便暂时不管了。” 由于当时身份证丢失,林先生办理开户时,借用了亲属的身份证。按照证监会此前公布的《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第二章客户开户及交易编码申请显示,个人客户应当本人亲身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资料,而直到记者询问,林先生也未收到黄河市场的示警,称其办理开户存在违规。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这家深圳代理公司开户没几天,福州名为浩轩的代理商顺着他开户时留的手机号码找来,邀请他在福州代理公司再度开户。 由于已在深圳代理公司开户,林先生拒绝了这一请求,不过,林先生提及的一句“操作的还不行,老师只教给了如何买卖”却使业务员非常愤慨,“他当时就指责了深圳公司的不负责任,称自己公司是福建的总代理,是由黄河市场首席分析师韩忠亮教授亲自带队指导的,级别高、技术力量雄厚,每天有免费的课程,直到新客户能成为老师为止。” 当时,林先生在黄河市场深圳代理公司开户已有几天时间,但操作并不熟练,林先生被“教技术”的说词打动了心,更何况,“一天几十个电话打过来,跟催命似的”,他再度用亲属的身份证明在浩轩公司开了户,按照浩轩的说法,“要让浩轩教,最低资金一万元,可等我入了一万元之后,他们又嫌少,说‘一万只能分到最低级的老师指导’。” 后来,一名周姓操盘经理开始跟林先生联系,频繁催其开户、入金,想要得到这位周经理的指导,“最少要50万元,”林先生对《证券日报》说。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队层,50万对林先生而言并非小数,在浩轩公司的指导下,他从股市割肉取出近十万元注入在浩轩公司所开的户头。对于这个数字,周经理对林先生称,“看在和我联系的业务员上司与他关系好的份上,他可以指导我。” 从不同意到开户并入金十万元,林先生回忆,前后也就四、五天的时间,而开户的程序也极为简单:“先让我在工行开户,然后把银行卡和身份证的反正面传真给代理商,之后黄河市场将账号和密码发到我手机上,我在网上银行将交易账户和银行卡进行绑定,第二天入金即可交易。”但这些代理公司所称的技术指导,林先生称,也只是帮他调整了几个参数,仅此而已。 委托操盘合同至今未见 不过,在这些指导下,林先生的操作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只要一进去方向总是反的,代理商指导时也是反的,他们说是我反应太慢,一进去趋势发生变化,称我没有及时止损,我止损过,但止损后价格又回来了。变化太快,所以他们总是极力劝说我们委托他们操作。” 周经理在教了林先生调整参数后,盘中还念了某位指导操盘的短信,这一步步操作让他坚信,周经理技术高超,“比我高多了,他在他们公司是个神话人物,而他自己也这样说,说话态度总是很自负,牛的很。” “他们说这是现货,新生事物,正是赚钱的时候,等大家都认识到这个事物就不好赚钱了,我当时就想着期货和股指期货刚开始有人大赚一样,其实这些我根本不了解。”林先生对本报记者介绍。 按照股指期货开户的相关规定显示,自然人开户,需要符合包括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分值为80分以上等四项规定。从林先生的条件来看,无论哪一条都不符合,但事实上,自始至终,他也未收到过这位技术高超的周经理对他入市条件不合格的质疑。“他们给我说很简单的,像我有炒股经验,操作现货根本没问题。” 即使如此,自己操作却未能赢利还是刺痛了林先生,于是,最后的技术指导,逐渐演变成了委托操盘:“他们说指导我跟不上,盘面变化太快。” 11月1日,林先生的账户共有资金103243元,周经理提议,“不如将资金交给他做,开盘时间我不能登录,我一登录他就无法操作了,但他每天会汇报操作情况给我,也可以签协议。” 林先生当时觉得,收盘后也可以查看资金情况,就把账户密码交给这位周经理,“中午打开账户看看资金没少,就放心了。下行周经理就打来电话,讲用少量资金挣了一千多,但按操作计划,要修改密码,避免泄密。”林先生当时外出环境不便,马虎中含混答应,回来后即发现账户无法登录,害怕之余他立即联系了黄河市场结算中心,说明自己的情况之后,结算中心建议封锁账户,林先生依言执行。 但随后,他就接到周经理电话,几经周折之后,他再度答应将账户委托给对方管理,“我问周经理亏损了怎么办?他说亏损了他全额赔偿我,于是我要求签定合作协议,并盖上公司的公章。他们说盖好公章后会寄给我。”但是,直到现在,林先生都未能见到这份合同,而自己账户的资金,却在全权委托之下,蒸发了近9万元。 委托合同陷阱重重 从林先生提供的样本合同影印本可以看出,这份全权委托合同共有六大部分组成,表面上看,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均有规定,但细推敲可以看出,远非如此。 按合同所述,协议合作期间为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操作起五个交易日为止,且注明,乙方不接受甲方的续约要求。这不禁使人困惑,既然本意是让投资者在专业操作下能赚得利润的委托合同,为何只将合作期限圈定在五个交易日内?亦或是,这一纸合同本意另有它图? 而紧接着,合同则写明,“操作期间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造成甲方亏损乙方将做出相应操作责任风险补偿。”但是,对于补偿的具体办法及比例,合同只字未提。 更让人玩味的是,在第二条分四条阐述的乙方权利与认务中,第四条称“本操作中心招收名额必须严格把关,按本操作中心相关条例执行。”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在一份严谨的商业合同中,“本操作中心”与“乙方”之间关系何在?“本操作中心”与乙方若是同一机构,为何连统一称谓都做不到?若二者不是同一机构,则是否因在合同中作出解释?而在第三条保密事项中,四条规定则全部以“本操作中心”出现。 不过,即使如此,合同中却明确约定:“乙方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这又出现了相同的问题,客户与甲方之间是何种关系?是否应统一称谓为甲方?如若不是同一自然人,是否应作出解释? 可就是这么一份连表述准确都称不上的委托合同,却对服务内容与方式明确规定: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系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进行封装式操作服务。在林先生提供的这份合同中,乙方一栏中,仅签有一个名字,并未看到公章。 更让人哑口无言的是,翻遍这份两页合同,都看不到任何甲方的有用信息,公司全称是什么?注册号码是多少?办公地点何在?联系方式是多少?法定代表人是谁?…… 合同的种种约定不严谨之下,风险如影随从。记者按照林先生所称,要工商系统查询了这家全名为“福州市鼓楼区浩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黄河市场代理商,从显示信息可以看出,其注册号码为350102100106163,而当林先生他们按注册地址去寻找这家公司时,却扑了个空。 两户头同时操作成自买自卖? 由于此前已经深圳代理公司开户,再度在浩轩公司开户之后,林先生并未关闭自己的深圳户头,而是选择自己独立操作。而对于林先生同时操作两个户头的事情,从始至终未有人提出异议,“他们知道我在操作深圳的户,帮我调整也是调整那个户头。”如果是这样,假设两个户头操作同一产品,是否会产生一个户头买入而另一个户头卖出的情况?林先生事后回忆,认为不排除这种可能。 但是,未等到他思及这些,在浩轩公司开的账户里的资金已发生了巨大变化。11月2日,在经历了第一次更改密码封锁账户之后,周经理及自称客服经理的工作人员电话最终打消了林先生的疑虑,再度将密码账户交由这位周经理操作,3日,他再度打电话给黄河市场结算中心,得知亏损两百余员,并未有异样,但结算中心的人还是提示了他风险。 林先生介绍,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9日即到期,但对方却要求延长至11日。其间,他曾打电话给黄河结算中心咨询资金情况,中心人员依旧提示他委任他人操作风险太大,建议封锁账户并将密码申请初始化,但林先生却自始至终未听劝告,7日和8日他并未给结算中心打电话询问,而是让对方发资金截图过来,但却一直未能收到。 “9号下午我觉得心里没底,就又给结算中心打电话问,结果被告知账户上只剩21399元了。”再次询问后,林先生得知,由于7、8两日频繁交易1800多次,致使手续费高达89394元。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建议林先生申请密码初始化,“否则连那两万都没了。” 如何问责交易所? 几经周折之后,林先生的资金仍然未能回归,而此前与其热情联系的业务员和周经理都选择了“消失”,在与黄河市场数次联系之后,黄河市场只是建议他尽快走司法程序,便再无其它答复意见。 “我轻信了这些代理商,的确有责任,但黄河市场就一点责任也不应该担负吗?两天内频繁交易1800次怎么就没个预警?案件发生后,黄河市场怎么就不对旗下的代理商约束一二?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着利益关系?……”林先生颇为不解,而随着林先生维权的进展,他惊讶地发现,“用相似的手法被黄河市场代理商骗走账户资金的,大有人在,我还签了个所谓的合同,很多人直接被以‘系统升级’的借口拿走密码,钱就那么没了。” 事实上,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存在种种混乱现状早已引发了监管部门的警觉,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被业界称为38号文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限期整顿。而著名财经评论人士叶檀(微博)也曾撰文分析,交易所对于一般会员毫无资质要求,一些交易所设立层级会员制,成为拉客户大战,上级会员只要拉来客户就有返佣,这样的交易所往往杠杆很高,鼓励投资者大规模投资,而各级会员实行对赌交易,交易价格远离现货价格,甚至偏离百倍以上,这样的交易所已经成为骗子与赌徒的汇聚之地。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林先生在黄河市场代理公司的遭遇来看,也与上述观点有着契合之处,虽然在账户资金处于委托状态时,黄河市场结算中心对林先生诸多警示,但最终却还是放任了事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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