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缺钱还是缺钱,偿付能力问题成为新华保险填不完的黑洞”。A+H方式上市刚满一个半月,新华保险即开始启动新融资计划,拟发100亿次级债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提升偿付能力。 而2011年12月15日和16日,新华保险分别在港交所和上交所挂牌上市,合计融资约133亿元。在其上市前,公司股东也已经对其增资了140亿元。 2月1日,新华保险A股报收29.97元,下跌1.83%;H股报收28.95港元,上涨1.05%。 上市募集资金规模大缩水难解资金之渴 根据新华保险此前上市的公开资料显示,新华保险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融资50亿元,但最后实际募集资金大幅缩水28%,仅募集36.8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35.94亿元。H股方面,新华保险净募集资金约为96.9亿港元。但其当时公告显示,首发上市H股认购的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并未获得足额认购,认购股份相当于公开发售的56%。 其实,因市场持续走弱以及新华保险自身基本面不利影响,实施申购前新华保险A+H的发行定价就已经双双逼近价格区间下限。 根据当时初步询价结果,新华人寿A股价格区间为23.00元/股-28.00元/股,而其H股价格区间为28.20港元/股-34.33港元/股。但最后A股23.25元/股和H股28.50港元/股的发行价均较各自发行区间下限仅高出1%左右,逼近价格区间下限。 发行定价迫近下限,上市融资额缩水背景下,有分析指出,新华保险上市后偿付能力充足率刚过150%红线,刚刚满足保监会的监管Ⅱ类标准。新华保险2012年不得不再次融资,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达到监管要求。 其实新华保险未上市之前,其偿付能力充足率甚至一直没有达到保险公司最低要求,由于存在资金缺口,需要巨额资金填补,即使新华保险股东在其上市前增资了140亿元,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依然远地于保监会最低要求。 据中新网证券频道查到新华保险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数据显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新华保险偿付能力未能达到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不低于100%的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即使新华保险股东增资140亿元后,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6.58%,依然未能达到最低监管要求。 上市一个半月急抛150亿新融资计划 由于上市融资额缩水未能达到预期,如何填补公司资金缺口,新华保险似乎在上市过程中就做好了打算。此前新华保险管理层在网上路演时表示,“公司承诺上市两年内不再通过股权增资,未来可能采取次级债来解决资金需求。” 不过市场没想到的是,新华保险对资金的饥渴是如此的迫切,上市仅刚满一个半月就启动了新的融资计划。 据上交所信息,新华保险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今日举行的董事会审议同意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以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本次次级定期债务将面向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票面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该决议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尚待监管部门批准。 此外,新华保险为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以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 。有关决议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2年12月3 1日有效,并尚待监管部门批准。 根据上述公告,新华保险将在2012年内实施150亿元融资计划,加上新华保险此前上市募集的约133亿元资金,一年时间内,新华保险的融资需求就总计超280亿元,超过其原本上市拟募集资金规模,用于填补公司巨大资金缺口黑洞。 1月17日,新华保险发布保费收入公告,去年全年该公司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为947.9667亿元,同比仅增长1.2%。收入增长乏力下,新华保险也不得不寻求外部融资发展业务保持业绩增长。 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造成的损失影响仍未消除 新华保险招股说明书数据显示,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6.49亿元、26.60亿元、22.49亿元、17.75亿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新华保险为应付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带来损失的计提总额已基本上蚕食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利润。 新华保险招股书称,为赎回前董事长违规事件中用于融入资金所抵押的债券,在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陆续支出资金共计约人民币29.10亿元,令公司造成资金缺口。截至2011年6月30日,扣除已回收的部分资金,尚存在的上述减值准备余额约人民币11.02亿元。 对于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导致新华保险与第三方的纠纷、诉讼和或有债务,新华保险还对与深航相关的潜在诉讼及纠纷可能带来的影响计提了预计负债人民币4.30亿元;同时,也对黑龙江贯通投资3700万元和北京华新融投资1200万元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 责任编辑:李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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