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俞越表示,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两种可能,一是通过在中金所申请特别结算会员,直接融入期货市场交易;二是通过控股期货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国债期货仿真交易正在有序平稳进行,然而,随着国债期货上市渐行渐近,作为持有国债70%-80%的参与主体银行较为吸引关注。业内人士对银行如何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争议颇多,通过成为特别结算会员还是交易结算会员或其他方式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尚待明确,制度上,也需要银监会出台相关指引。 胡俞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两种可能,一是通过在中金所申请特别结算会员,直接融入期货市场交易;二是通过控股期货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银行参与期货角色难定义 据了解,目前中金所的制度设计,实行金字塔型分级结算会员结构,特别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为非结算会员提供结算服务,交易结算会员为自身交易进行结算。截止目前,中金所会员数量为146家:全面结算会员15家、交易结算会员61家、交易会员70家。那么银行如何参与期货行业至今没有明确方式及相应途径,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为了能够直接掌握经纪业务渠道,或许会以收购期货公司形式来参与国债期货。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或会通过申请中金所特别结算会员的方式参与国债交易,借此特别结算会员权限或将放宽至交易,银行既能交易又能结算。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随着国债期货上市临近,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是显而易见的,不过银行以何种方式参与目前有两种可能:第一,通过在中金所申请特别结算会员,以其通过中金所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避开期货公司这一环节,从而直接融入期货市场交易;第二,通过控股期货公司来参与国债期货,不过相比较而言,期货公司资金量小,银行很有可能通过控股券商系期货公司,控股券商、期货机构,从而全面占据交易平台进入期货市场。 期货公司并购重组效果明显 经历过风雨洗礼的期货行业,现阶段又面临着以银行为背景的兼并重组浪潮。据了解,银监会、证监会目前尚未有相关入市法律法规,如若银行涉足期货交易尚需两部门出台相关条例以稳定市场正常运行。另外,通过此前两轮兼并重组潮,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效果着实明显。 中期协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期货公司共161家,总体净资本328.93亿元。这从另一个侧面表现出,行业资本实力仍然较为薄弱,在抗风险能力、服务能力、技术投入、人才储备等方面实力明显不足。并且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期货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行业结构优化和综合实力提升依然比较艰巨。在此种背景下,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能够促进和改变期货公司“小而散”的状况,更加快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步伐,也将是期货行业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必然趋势。 此外,通过与以往兼并重组比较,现阶段行业兼并重组与券商进入期货行业时有所不同。2006年中金所成立时,大量券商进入期货行业,在收购过程中,券商公司更加青睐排名较靠后、“壳资源”价格较低期货公司。而中国国际期货与中证期货这两宗兼并事件表明,强强联合是一个很重要特征,国际期货并购珠江期货后,注册资本增加到10亿元,成为第三家跨入10亿元注册资本的期货公司,而中证期货也以3亿元的“大手笔”收购新华期货。“强强联合”可增强期货公司自身综合经营能力和差异化服务水平,是期货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侯苏庆表示,从已经实行并购重组的4家公司来看(中国国际、中证期货、鲁证期货、方正期货),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取得了规模效应;二是优化了业务布局,降低了风险;三是优化了公司治理,加强了内部管理。 “在并购之后开展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好效果,”她进一步介绍说,突出表现为公司资本金规模得到了明显提升。例如:国际期货已经超过10亿元,中证期货规模也得到了大幅提升,通过吸收合并以后,营业部数量明显增加,布局趋于合理,国际期货营业部总数已经50家,中证期货超过19家;在分类评价工作中,名次大幅度提升。吸收合并之前,评级较低的期货公司较A类评级差距较大,而吸收合并之后,通过分类评价,都取得了A类评价甚至更好的评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也获得了大幅提升。 实践证明,期货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之后,快速发展效果比较明显。据了解,山东省鲁证期货通过整合原齐鲁期货、三隆期货的期货资源之后,加快了发展步伐,在2011年分类评价中跻身于A类公司行列;湖南省方正期货通过吸收合并原苏州中辰期货,实现了快速发展;原中期系的三家期货公司,通过合并重组整合资源,迅速奠定了快速发展基础,通过2011年的分类评价跻身于A类AA级。 另外,此次中国国际期货吸收合并珠江期货后,一跃成为营业部家数最多的公司;而中证期货吸收合并新华期货后,经营状况改善明显,2011年底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初步显示,该公司多项财务经营指标前一年还在十位左右徘徊,此次已位列前三甲。可以说,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强强整合,降低管理成本,发挥协同效应,必将进一步加快两家公司的发展步伐。 责任编辑:李婷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