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本处所指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机构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咨询热线:13732204374(微信同号) 18657157586(微信同号)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阁下如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关于"合格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并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方可获得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电话登记:13732204374、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本处所指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机构: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机构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基金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投资人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基金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七禾聚资产成立于2015年,由七禾网控股,是专注于商品期货投资和配置组合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七禾聚资产融合了七禾网的金融平台和研究中心的投顾、投研资源,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优秀的研究能力。通过组合和调整,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投后管理,力求为投资者赢得稳健的收益。
沈良:七禾创始人研究所所长,投资总监以及国内知名的金融投资作家,擅长宏观市场分析和微观盘面分析,总结了数套有效的盈利模式,进行宏观系统化交易与微观系统化交易。
多资产品种对冲,根据市场趋势的交易机会,利用对冲工具,对资产价格相对变动方向进行下注,在股票多头,市场中性,CTA,套利趋势交易等策略中灵活切换,提升在经济衰退和经济繁荣期间都能获得盈利的概率。
期间收益(费后收益) | 19.05% |
年化收益(费后收益) | 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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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七禾宏观对冲三号 |
存续期: | 10年 |
投资范围: | 商品期货,股票 |
认购费: | 1% |
赎回费: | 无 |
管理费、托管费: | 0.6% |
收益分配/业绩报酬: | 单客户单笔份额高水位法,当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终止或分红时,如果基金年化收益率大于10%,则管理人将提取赎回份额或分红份额当期盈利部分的5%作为业绩报酬。 |
认购门栏: | 100万起 |
预警线、止损线: | 预警线0.82 清盘线0.79 |
开放日: | 本基金无固定开放日,原则上每年开放一次 |
备注一: | |
备注二: | |
备注三: |
注:产品要素最终以基金合同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人请详阅基金合同,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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