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投资者适应性管理办法》,有人把它解释为“阻止老百姓炒股”,当然还有很多谩骂之声。从而引得投资者莫名其妙地恐慌,好像未来股市开户更难了。这真是莫大的误解。我认为,没人拦着老百姓“从事股票投资”,只是要求证券公司告知投资者“你是否适宜从事股票投资”,这不仅强化了投资者“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同时也促使证券商更加充分地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当然,这会给证券公司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也迫使证券公司提高本应具备的责任和担当,实际更像是让证券公司把早该认真做的功课给补上,是不是必要?当然必要。 比如有人说,投资者开户需要录像资料,这多麻烦。麻烦吗?可这项规定不是现在别出心裁,而是由来已久。记得2008年,证券开户、账户都必须柜台办理,而且办理的全过程都有录像伴随。那为什么还要现在强调?因为,网上开户开始之后,这项规定未被严格执行。所以,证券公司需要补课。 讲两个故事。美国证券经营机构按说相当规范吧?但是在关键时间上,他们一样大肆坑害客户。比如金融危机过程中美国监管机构发现,那些被我们耳熟能详的金融巨头几乎所有都在向客户出售“有毒资产”,而且是以欺骗的方式。最后,这些机构100%都以“和解”方式接受了处罚。为什么天天标榜诚信的金融巨头也会如此严重地欺骗客户?利益。证券经营机构也好,其他金融公司也罢,尽管它们是服务机构,但不是任何时点,它们的利益都能和客户利益一致。 作为金融中介机构,经常是一手托两家,在投资者和融资者都会给中介机构带来利益的情况下,这个中介机构真能公平对待?历史事实证明,不能,而最经常受到伤害的,往往是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美国金融巨头向个人投资者推销“有毒资产”的事实就是证明。那些“有毒资产”设计之复杂,只有专业金融、而且是机构投资者才有可能理解,但它们被销售给了个人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再专业,恐怕也很难理解其中的真实风险,之所以购买,一般都是出于对推销机构的信任。但事实告诉我们,这样的信任也许根本靠不住,至少我们应当在“信任”之前加上一些“条件”。 所以,强化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责任意识,这也是一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举措。它至少可以避免证券经营机构向不适宜的投资者推销超越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而且一旦证券公司这样做了,那就不是“买者自负”的问题,而是推销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所以,对投资者分级管理,分级服务,这有什么不好吗?为什么那么不适应?也许不是我们投资者不适应,而是经营者不适应。毕竟,严酷的市场竞争已经让各个证券经营机构的佣金收入降无可降,忽然强制性增加客户管理成本,那可是真不愿意。 其实,“投资者适应性管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让所有股票投资者扪心自问“我是一个合格的股票投资者吗”?说到这儿我们讲第二个故事。这是一位证券投资顾问公司老总告诉我的事情,一位接受了顾问服务的股民,从来不听顾问的指导而“听消息乱买股票”,结果输了。输了要投资顾问公司退掉顾问费,理由是顾问不提供服务。冤死这位很有经营的老顾问,他说,他已经多次提醒这位投资者“消息告诉你的股票,风险已经很大了”,但这位投资者不听。然后反过头来说“顾问不服务”,不退钱就闹事儿,搞得顾问公司哭笑不得。 且不说投资顾问冤不冤,这样的投资者是股市当中的合格投资者?还有,明明是只好股票,今天买进明天就想赚钱,不赚钱或暂时性的市值损失就要死要活的闹腾,毫无风险承受能力,这样的投资者我们的证券公司是不是每天都会遇到?但为什么我们不把这样的人请出股票市场? 其实,投资股市并不难。去看看股市个股的月线走势,我们是不是可以看到许多个股从上市之初到现在一路向上?尽管过程中也有涨涨跌跌,但总体趋势是怎样的?为什么我们在这个市场中投资若干年而并未获得收益?是股票不好?还是我们欲望过度?耐心不足?“我割肉买了它,结果它涨了;我追进去它有跌了”。这不是我们都曾经历过的事情? 所以,做股票投资不仅需要学习,同时需要修炼。因为企业家为我们创造价值的期限,经常和我们收益诉求的期限是错配的。所以,我始终不希望那个“炒”字,一贯主张“做股票是股权投资”,需要常识、更需要时间。当年有句话:“你的钱太累,怎么会给你生孩子”?很有道理。但这些年,金融浮躁已经让股市投资者越来越没耐心了。实际上,这是一个国家经济的巨大悲哀。 我们是不是应当从现在起扭转这样的趋势?我看必须。一方面强化全社会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另一方面也要培育有方法、有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而且要把不适于股票投资的投资者请出去。这是个动态的过程,相信中国股市未来不是简单投资者群体越来越大,而是合格投资者群体越来越大。什么是合格的投资者,至少这个人是愿意不断学习、不断进取、耐得寂寞,而且是明了股权投资特质的人。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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